全景网>证券频道>证券新闻>证券综合
金融租赁公司获准发金融债券
来源 新闻晨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9月01日 07:55 作者 李强

 

  昨天,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下文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并明确规定了申请发行金融债券的具体条件。此举旨在加大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拓宽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渠道。

  央行表示,截至2009年7月底,我国共有金融租赁公司12家,资产总额达1081亿元。允许金融租赁公司发债,有利于拓宽其资金来源渠道,促进融资租赁业务开展,并增强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能力。

  汽车金融公司主要为汽车购买者及销售商提供金融服务。截至2009年7月底,我国共有汽车金融公司10家,资产总额为378亿元。有关专家认为,允许汽车金融公司发债,有利于拓宽其融资渠道,推动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开展,进而促进扩大国内汽车消费需求,支持汽车产业振兴。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机构预测国开行10年债发行利率3.92%至4.02% (07-17 13:45)
·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下月施行 (04-14 11:13)
·央行发布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 (04-14 07:29)
·国开行将召开债信问题研讨会 (02-13 10:11)
·进出口行发行3年期浮息债 票面利率为4.66% (07-11 09:22)
·PIMCO称金融债券估值已有吸引力 (04-30 09:54)
·中电财务公司将发金融债 (11-09 11:06)
·消费金融拉动内需新尝试 (06-15 09:41)
·招商银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发行金融债券议案 (04-22 07:43)
·央行规范金融债券发行操作规程 5月15日起施行 (04-14 07:17)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