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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各地要稳定商品价格
来源 新闻晨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8月28日 07:57 作者 李芹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切实加强价格监管,努力稳定重要商品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为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庆典营造和谐稳定的价格环境。

  通知指出,最近一段时间少数商品价格有所上涨,与信贷高速增长、股市房市价格迅速回升等因素相互叠加,社会通胀预期有所增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同时审慎出台调价方案,要避免出现集中提价、提价幅度过大,增加群众负担的现象。发改委表示,近期将重点开展食品、液化气、游览参观点门票、交通运输、停车收费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哄抬物价、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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