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全国的云铜高管“股票案”昨日再遇尴尬,因案件鉴定方当庭无法解释清楚被告方辩护律师的两个问题,法院决定择日再审。此前一天,该案也因意见分歧太大而不得不延迟至昨日审理。“目前很难预料需要等待多久才能再次开庭”。
公审未果 股票案再度生变
22日,云铜高管股票案(本报曾作报道)在昆明开庭,23日,昆明市中院继续对云铜公司原副总兼董秘陈少飞、云南昌立明经贸有限公司(下称“昌立明”)原总经理郑汝昌及原副总戴琨涉嫌挪用公款、受贿、虚报注册资本案进行审理。陈少飞涉嫌挪用公款7.6亿元、受贿400万元,质证过程中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昨日,被告方辩护律师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春光告诉记者,云南铜业原副总陈少飞到底算不算“挪用公款”、涉案金额是否为10亿元……这些问题是争论的焦点。
公诉人在庭审时称:2006年,云铜准备非公开增发股票,富邦公司董事长郑海若(另案处理)和昌立明总经理郑汝昌欲认购,就和陈少飞共谋,以“贸易融资”方式帮助富邦公司、昌立明公司解决认购资金,同时为富邦拆借其他经营活动资金1.9亿元。
2007年2月5日,在郑汝昌安排下,昌立明公司先与云铜公司签订了铜精矿供需合同。
2月6日,云铜给昌立明公司签发了7亿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和3亿元银行承兑汇票。
2月7日,云铜公司在银行存入4亿元保证金用于保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当天,郑汝昌等人先后到银行办理了汇票贴现,共计获得贴现资金9.8137亿元。
2月8日,郑汝昌等办理了划转款手续,将贴现资金中的3.325亿元提供给富邦,富邦公司以每股9.5元的价格认购了3500万股云铜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昌立明将贴现资金中的2.375亿元,以同样的价格认购了2500万股云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随后,陈少飞通知郑汝昌与云铜公司财务部主任俞明晞,从贴现资金中再拆借1.9亿元给富邦用于经营活动。对于贴现资金剩余未使用部分,昌立明归还给了云铜。云铜签发给昌立明的10亿元汇票到期后,该公司于2007年8月2日、8月6日向银行归还了10亿元。被昌立明、富邦用于购买股票和其他经营活动的资金7.6亿元,于2007年9月、10月间归还了云铜。
对于公诉人的说法,被告方辩护律师并不认可。前日,陈少飞的辩护律师李春光告诉记者,整起案件中,陈少飞并没有将公款“归个人使用”,因此挪用公款罪名不能成立。“我们认可受贿罪,但对数额认定存有异议。”
手法太专业 鉴定方需庭下补课
对于此次庭审结果,李春光似乎并不意外,“提了两个问题,他们都答不上来,庭审无法进行下去”。
李春光告诉记者,昨日的庭审只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当时,辩护方问了这些问题:一是涉案的10亿元资金都由哪些构成?为何扣除贴息利息后,剩下的金额对不上号?二是此案涉及的卷宗多达23卷,鉴定人庭审中提到,上述涉案金额是根据其中的12本卷宗得出的,“但他们无法说出具体是如何通过12本卷宗得出的金额……”
“陈少飞到底算不算‘挪用公款’、涉案金额是否为10亿元……”,李春光说,这些问题是争论的焦点,若这些问题不达成一致,庭审将会非常艰难。
此外,记者了解到,对于此案中涉及的“贸易融资”,庭审双方意见也难统一。一位参与庭审的人士告诉记者,据陈少飞的解释,贸易融资的具体流程为:由银行推荐的公司把云铜的货物买走,过了半年云铜又把这些货物买回来,货物仍在云铜的仓库,只是票据流转,在流转过程中从银行取得资金。通过此操作,调节公司存货量,改变财务状况,具体方案由银行帮公司制定。通过这种手法,银行可获得贴现利息;云铜可获得现金流,增加销售业绩;银行指定的另一家合作公司可获得产品进销差价。
“事实上,据我们了解,很多公司都在这么干,云铜很早就这么干了,这算不算违法呢?”李春光说。
据陈少飞供述,云铜的贸易融资是从2003年开始的,主要是为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在资产负债率不变的情况下,增加现金流量,此举经过公司开会同意。
“其实这是一种虚假融资行为”,万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开春说,这种贸易融资的整个过程,并没有发生实际的物流,只是票据间的流转,“人为操纵色彩太浓,况且云铜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粉饰报表,他们的做法已经违法,应该受到证监会的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记者就此咨询资本圈人士,对于云铜“贸易融资”一事,众多圈内人对其具体操作也不太清楚。李春光坦称,两天来的庭审,大家对此没能达成一致意见。据悉,法院也让鉴定方对此多做了解,以便下次庭审能顺利进行。 本报记者 郭新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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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有色行业转暖,铜企股票大涨之际,云南铜业前几日却因有未公告事宜而停牌。此次云铜股票停牌前,收盘价为26.2元,和年初相比,已节节攀升。事实上,早在前年牛市,大红大紫的云铜曾摸爬百元股价,是云铜限售条件流通股第二大股东的富邦资产管理公司因此获得高额利润。富邦系在资本市场颇有影响,曾以整合上市公司和竞购法人股而闻名,富邦公司董事长郑海若在2008年中国散户百强榜排名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