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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修订发审委和保荐办法
来源 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5月15日 10:42 作者 许志峰

 

  中国证监会今日正式发布修订后的《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建立适应创业板特点的保荐制度和发审委制度。新办法将于6月14日起实施。

  根据新办法,对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期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期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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