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歆
曾经在股份公司的控制权争夺战中露面的“自行召集”近日首次在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中出现。博弈的双方分别是新华信托和新华信托·天慧投资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益人周春芳。目前,事态正在向“双头”受益人大会同时召开方向发展。究竟谁将被受益人们“一票否决”?《证券日报》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博弈待续:“双头”大会存变数
因不满信托公司做法而自行召开受益人大会,周春芳首开先河。新华信托也随即宣布召集受益人大会。昨日,《证券日报》从新华信托有关人士了解到,“双头受益人大会”虽然日期渐进,但仍存在合并的可能。
5月4日,新华信托·天慧投资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者周春芳发布了《召开第二次受益人大会的公告》:由于对信托计划的运作存在疑问,持有该信托计划16.5%权益的受益人周春芳决定自行召集第二次受益人大会。
周春芳公告的审议事项主要有五点,一是要求受托人新华信托和投资管理人深圳市天慧投资有限公司出席会议,由其通报最新投资动态,介绍已投资和拟投资的项目情况;二是研究决定由信托受益人委托中介机构对已投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和财务审计事宜;三是研究决定是否暂停本信托计划项下一切投资活动;四是研究决定是否提前终止本信托合同;五是研究决定本信托规范运作,切实保护受益人利益的相关事宜。
而原本未计划近日召开受益人大会的新华信托也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新华信托·天慧投资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召开第二次受益人大会通知》,其落款时间为5月3日,比周春芳刊登公告的日期早了一天;受益人大会召开的时间也提前到了5月18日9点,比周春芳召集的受益人大会提早了半个小时。
新华信托在公告中表示,天慧投资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于2009年5月18日9点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16楼大会议室召开第二次受益人大会。会议事项包括:新华信托·天慧投资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运作情况通报;新华信托·天慧投资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一阶段投资运作初步计划的通报;审议受益人在2009年5月15日17点前向受托人提交的书面合规议题。
从内容上来看,新华信托为双方和解预留了空间――审议受益人在2009年5月15日17点前向受托人提交的书面合规议题。也就是说,周春芳可以将自己的议案以书面方式合并进入新华信托召集的大会。而且,只要提交程序合规,就肯定列入审议范围。
从行动上看,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新华信托的高管已经飞赴福建,与包括周春芳在内的10位福建籍受益人进行洽商。毕竟,“集体利益最大化”是双方共同的目标。而周春芳方面也承认,双方仍在沟通中。
法眼研判:谁是李逵谁是李鬼?
如果在5月15日截止时间之前,两个受益人大会的召集方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就会产生一个法律问题,谁的受益人大会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银监会发布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受益人大会由受托人负责召集,受托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代表信托单位百分之十以上的受益人有权自行召集。召集受益人大会,召集人应当至少提前十个工作日公告受益人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受益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受益人大会可以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等方式召开。每一信托单位具有一票表决权,受益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受益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据媒体报道,周春芳的代表介绍,因为有部分受益人对投资项目存在疑问,已向受托人新华信托和投资管理人深圳市天慧投资有限公司以及相关机构提出,要求暂停信托计划下一切投资活动,并决定召开受益人大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新华信托方面坚持认为,己方并非不能召集,因此周春芳自行召集的大会应该无效。新华信托有关人士昨日还透露,该公司考虑到目前转好的的市场环境,原本也计划在5月底召集受益人大会,但是面对受益人拟自行召集,只好决定将会议提前。而且由于计划被打乱,该信托计划的项目基本上都陷入停滞。
不过,据新华信托有关人士表述,受益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前提应该是有半数以上的权益参与表决。由于目前周春芳一方已经有10位受益人且周春芳一个人就持有该信托计划16.5%的权益,因此新华信托方面召集的大会能否真正生效还要看其他受益人的态度。
对此,新华信托表示,如果本次会议未能形成决议,不排除再次召集受益人大会的可能。新华信托有关人士还透露,投资管理人深圳市天慧投资有限公司已经发函给公司确认,未来不会执行周春芳召集的受益人大会的相关决议。
利益攸关:谁将被一票否决?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受益人大会就一般事项提出的议案,仅仅需要三分之二权益表决通过。但是对于内容涉及重大事项的议案,则需要全体受益人审议通过。
基于新华信托有关人士的理解,周春芳提出的议案中“研究决定是否暂停本信托计划项下一切投资活动”、“研究决定是否提前终止本信托合同”等内容肯定是属于重大事项的范畴,必须获得全部受益人的审议同意。
记者查阅新华信托?天慧投资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报告一(成立公告)后了解到:新华信托?天慧投资一号成立于2007年11月28日,筹集的信托资金主要用于投资未来在中小企业板或在创业板上市的拟上市企业股权,是业内较早的PE信托计划之一。该信托计划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4210万元。来自福建的周春芳是最大的买家之一,她共计认购2350万元,占比达到了16.5%。而该信托计划一共签订资金信托合同38份,即有38个信托受益人。
就新华信托的观点来判断,上述两项议案需要38个信托收益人全部同意,或者是至少不能有受益人投出反对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周春芳胜率很低,实际上,信托计划的收益率是周春芳等信托计划受益人考量投票倾向的重要指标。
《证券日报》记者辗转获得的天慧投资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报告显示:2007年第4季度,由于有关监管部门的措施,导致信托计划未能对外开展投资。受托人与投资管理人及保管银行在积极采取应对措施。2007年11月29日从信托专户划入信托计划在广发证券开设的证券专户,参与所有可能参与的新股申购,并在新股上市首日卖出。截止2007年12月29日,参与新股申购资金13866万元,累计获利136万元。2008年1月,该计划召开受益人大会,经全体受益人同意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并以该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股权。在资金闲置期间,通过信托计划在广发证券开设的证券专户,参与所有可能参与的新股申购,并在新股上市首日卖出。2008年前三季度,该信托计划参与了东方雨虹、川润股份、华昌化工等新股的申购,并在新股上市首日择机卖出了中签的新股。截至2008年9月30日,该计划信托资产总额为14340.8万元,信托负债为0元,信托权益为14340.8万元,每信托单位净资产为1.0092元。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期间,信托收入合计128.9万元,信托费用79.93万元,信托利润48.98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130.85万元。
简单来说,截至2008年9月底,该信托计划的收益率约为1%,低于银行同期定期存款的利率。这显然对新华信托来说并不十分有利。
(“双头受益人”大会究竟将如何演变?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