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华商晨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20日 09:05 |
作者: |
诸葛立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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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正在紧锣密鼓进行着。与往年不同的是,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的指示,沪深证券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在此次年报中,以列表方式明确披露公司前三年现金分红的数额与净利润的比率,并明确现金分红政策。
把“历史记录”公布于众,对上市公司是一个考验。据统计,在2003年至2007年年报中,共有307家公司已连续五年分红,且分红规模不断扩大。当然,有慷慨分红的,也有不少“铁公鸡”伴随。连续五年以上未分红的公司就有312家,占2007年未分红公司总数的一半。在注重回报的证券市场,这些公司已经受到市场的普遍“谴责”。
不过,谴责也许无济于事。有一家上市公司年报中的两个数据吸引了人们的眼球,一个是净利润2000多万却宣告不分红,而另一个就是董事长年薪同比增加了125%。对诸如此类的“铁公鸡”,人们还显得有些束手无策。
其实,分红政策是一个市场诚信的问题。在海外,上市公司的分红是连贯的、透明的。分红保持稳定连贯的政策,是上市公司对股东诚信和负责任的表现。而在国内,上市公司分红往往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和主观性。
或许有人会说,中国上市公司大多处在成长较快的时期,由于很多上市公司都是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通过股市融资上市的,一般都存在资金紧张的问题,从扩张角度往往需要保留资金的盈余扩大投资。然而,现在确有一些公司明明有很强的盈利能力,账面上有很客观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但它们就是不进行现金分红。这是为什么呢?惟一的解释就是上市公司不自信,或者是缺乏回报意识,这对股东来说是不公平的。
平心而论,几乎所有的上市公司在上市前,无一不是信誓旦旦地允诺给投资者以高回报。否则,它们很难以20倍的市盈率到证券市场上来融资,或者以很高的价格在市场上再融资。过去有“讲故事”之说。所谓“讲故事”就是以“远景”亦即“高回报”的“诱饵”取悦于投资者。可悲的是,公司一上市,“故事”就“穿帮”了,所谓“第一年业绩差,第二年ST,第三年退市”,便是一些“故事公司”的“夸张式演变路径”。因此,时下我们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固然要要求上市公司坚守规范运作底线,但更要对不给投资者“高回报”的公司有所警示与惩治。
一毛不拔,到底有什么“猫腻”,上市时高回报的承诺是否涉及虚假信息披露,有关方面要查一查。总之,对一再愚弄股民的“铁公鸡”,一定要有“铁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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