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频道>证券新闻>证券综合
保险机构投资债券设定“门槛”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4月08日 06:13 作者 俞燕

    偿付能力充足率,同样成为保险机构投资债券的一道“门槛”。《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应根据偿付能力变化,调整无担保债券投资规模。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的,不得投资无担保债券;连续两个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降至150%以下的,不得增持无担保债券。
  昨天,保监会同时下发的《关于加强资产管理能力建设的通知》中的附件《保险机构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标准》(下称《标准2》),对保险机构信用风险管理能力的基本标准作出规定。
  《标准2》要求保险机构应当按照“分工明确,相互制衡”的原则,建立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设立独立的信用评估部门(或岗位),建有定义清晰的信用评级符号体系。
  此外,《标准2》亦要求保险机构应配备一定的专业人员,固定收益投资人员和信用评估人员、基础设施投资人员和信用评估人员、投资研究人员和信用评估人员、风险管理人员和信用评估人员之间,应建立防火墙机制。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保监会关于增加保险机构债券投资品种通知全文 (04-08 04:09)
·债市有望现长牛行情 四季度债券投资正当时 (10-17 13:29)
·利率政策已处降息通道 四季度债券投资正当时 (10-11 09:36)
·债券投资及其特征 (09-06 10:02)
·上半年上市公司债券投资价值分析 (08-02 09:17)
·挑战中挖掘投资机会 嘉实披露债券投资最新策略 (07-30 09:01)
·信诚基金:债券投资建议从消极防御转向积极配置 (07-08 09:12)
·投资债券就要把握大方向 前瞻性是核心竞争力 (03-26 10:35)
·继保险公司后 社保投资中期票据和地方债开闸 (04-15 05:02)
·保监会调整保险机构债券投资政策 (04-08 05:11)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