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27日 07:13 |
作者: |
高改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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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基本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上海金融市场种类齐全、金融机构体系健全、金融发展环境良好的优势,中国在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等方面重要的改革创新,原则在上海先行先试。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稳定部、调查统计研究部主任凌涛25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将加快推动债券市场发展,推动金融产品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主体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融资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推进资产证券化。适时开展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试点,配合总行研究在银行间市场推出高收益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配合总行研究建立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境内机构发行外币债券,推动理财产品、境外机构等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依法加强债券市场准入备案管理。 上海银监局局长阎庆民表示,下一步,待指导意见的实施细则出台后,上海银监局将组织专门的力量进行研究,在银监会和其他部委的支持下,指导上海银行业先行先试,积极创新,为两个中心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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