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投资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23日 11:06 |
作者: |
张东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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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闭幕了,没有“两会”行情,也没有预期的利好,甚至也没有什么争论和交锋。这注定会让财经记者和股民们失望。 然而,“善言不美,美言不善”,真正伟大的行动往往都是在哈欠声中开始的。 在笔者看来,尽管今年“两会”显得不那么热闹、不那么吸引眼球,但代表、委员们关于资本市场的建议、议案、提案却是历届中质量最好、水平最高的。没有激烈的争论,其实只是少了些外行话,少了许多噪音、杂音而已。 一马当先的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际金融公司董事长李剑阁。他提交了《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建议》,希望在改革现有发行制度的前提下尽快重启IPO。李剑阁早年就曾担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对股市的认识非常深刻。他的建议不仅揭示了问题本质,而且条分缕析,令人折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又再次澄清了市场各方对重启新股发行的种种误解。 对此,监管部门也予以了积极回应。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解释说,前一阶段暂停IPO的原因正是“身体不太健康”——要对发行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A股市场的IPO启动势在必行。 李剑阁委员建议取消监管部门对发行定价的窗口指导,由市场自主调节发行节奏。在改革发行制度方面,要坚持三个“市场化”:一是定价机制进一步市场化,二是新股发行供给机制进一步市场化,三是新股发行环节进一步市场化。 证监会主要领导在“两会”期间也多次强调,“更市场化、更公平、更有利于减少炒作”是新股发行的改革方向。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发行制度改革重点在于形成更加市场化的发行机制,并进一步体现市场公平,同时防止二级市场过度炒作。范福春则表示,改革重点是“解决长期以来由新股询价形成的发行价与交易所上市交易之前集合竞价形成的交易基础价背离太大的问题”。 可以说,这些改革内容也正是笔者及许多媒体人士近年来一直呼吁的。尤其是新股上市首日集合竞价中可能存在的利益相关方炒作、操纵行为,包括新股上市首日该不该设涨停板的细节问题,都直接导致了新股发行制度的不合理、不公正。 如今,监管层不仅对“新股发行窗口指导”这样事关发展大局的问题有了正确认识,而且对具体如“上市交易之前集合竞价”这样的细节问题也有了洞察,这无疑让人们看到了改革和发展的希望。 要知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魔鬼存在细节之中”,对这些细节问题的充分考量,将直接影响着改革的效果甚至成败。 与往年相对较谨慎的风格不同,今年“两会”,来自证券界的代表、委员建言都十分积极、踊跃,而且都是直接针对资本市场具体、实质性问题,有的放矢。 如,范福春提交了《建议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将违法违规罚款和没收非法所得返还投资者》的提案,体现了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更值得一提的是,他在政协经济组小组讨论发言时还说,希望在全国设立几个专门的证券法庭,既进行民事审判,也进行刑事审判。 这充分表明,证券监管部门对自身的定位日益明确,不仅在力推“市场化”,而且在力推“法制化”。这正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唯一出路。 除此之外,全国人大代表、湖北证监局局长黄有根在“两会”上提出建议,要求尽快取消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市场部副主任欧阳泽华则建议减免个人投资公司债券利息税;全国人大代表、湖南证监局局长杨晓嘉建议,在当前的情况下,应该多渠道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其中债券融资应该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一个重要方向和途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局长左红则提交了修改《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建议,并提出要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的方式,确定商业性金融机构在投资者风险教育方面的义务…… 对于市场关注的融资融券、股指期货、创业板、大小非、重组购并等焦点问题,监管层主要领导及来自证券界的代表、委员们也都进行了明确的阐述。 基本没有争论——这表明,对于关系到资本市场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管理者及市场各方已形成共识,思路清晰,方向正确。 证券界代表、委员积极建言——这表明,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已十分迫切,必须尽快进入“攻坚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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