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华工商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19日 10:37 |
作者: |
姜虹;曹婧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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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今天正式宣布,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因为收购会影响或限制竞争,不利于中国果汁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商务部做出了禁止此项集中的决定。而这是反垄断法自去年8月1日实施以来首个未获通过的案例。 今天下午消息一出,汇源果汁和可口可乐同时立即展开应对行动。据了解,汇源公司高层及相关人士在顺义总部召开紧急会议,主要内容是,商讨如何应对禁购消息。今日晚间,汇源集团给本报发来公开声明称,尊重商务部关于可口可乐公司收购汇源果汁要约申请的批复。“目前汇源集团生产经营正常,我们将继续努力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营养健康的产品。” 而作为收购方的可口可乐于今日下午同时召开紧急会议商讨应对措施。记者从中国可口可乐公司获悉,可口可乐公司宣布不会继续收购汇源果汁集团。而可能受此消息刺激,今天早盘汇源果汁开盘跌22.3%,报8港元。但很快,10点13分汇源果汁盘中暂停交易,停牌前,汇源果汁大跌19.4%,报8.3港元。 记者获悉,商务部依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从市场份额及市场控制力、市场集中度、集中对市场进入和技术进步的影响、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及品牌对果汁饮料市场竞争产生的影响等几个方面对此项集中进行了审查。 经审查,商务部认定,此项集中将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可口可乐在碳酸饮料市场有60%左右的份额,集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可能利用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的支配地位,搭售、捆绑销售果汁饮料,或者设定其他排他性的交易条件,集中限制果汁饮料市场竞争,导致消费者被迫接受更高价格、更少种类的产品;同时,品牌是影响饮料市场有效竞争的关键因素,集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通过控制自有品牌“美汁源”和“汇源”两个知名果汁品牌,对果汁市场控制力将明显增强。 加之其在碳酸饮料市场已有的支配地位以及相应的传导效应,集中将使潜在竞争对手进入果汁饮料市场的障碍明显提高。此外,集中还挤压了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生存空间,给中国果汁饮料市场竞争格局造成不良影响。 实际上,可口可乐觊觎中国非碳酸饮料市场已久,并购汇源果汁业务是其中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前,汇源果汁2008年9月3日公告称,荷银将代表可口可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以约179.2亿港元收购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股本中的全部已发行股份及全部未行使可换股债券,可口可乐提出的每股现金作价为12.2港元。2008年9月18日,商务部收到可口可乐公司收购中国汇源公司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材料。经申报方补充,申报材料达到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要求,11月20日商务部对此项集中予以立案审查,2008年12月4日消息,商务部首次公开表态,已经对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申请进行立案受理。12月20日决定在初步审查基础上实施进一步审查。 在此期间,就有证券分析人士称,其实就目前的经济形势,可口可乐或许正希望看到中国商务部不同意收购汇源的行为,因为金融危机的加深使得可口可乐公司的现金流紧张,目前收购只会增加其压力。同时,汇源的生产随着经济的衰退而有所萎缩,其价值也下跌,现在购买并不合算。 也有分析人士认为,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但之所以分歧很大,是因为从对我国产业保护的角度考虑,对品牌的考虑。国家会考虑到以前的一些经验和教训,比如大宝等品牌,收购后就被取代了。这是多方面因素综合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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