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12日 05:16 |
作者: |
张志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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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国家稳定股市基金”;对上市公司高管抛售套现开征资本利得税;大小非减持应分红;对大股东的自身股票交易实行限制
□ 本报记者 张志伟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推进资本市场改革,维护股票市场稳定,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总理的四句话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指明了发展方向、发展方式,发展基调。在具体的实践中,如何才能在改革、协调和发展中维护股票市场稳定呢?这一话题,受到了诸位政协委员关注,诸位政协委员开诚布公,献计献策。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恒基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高敬德建议设立“国家稳定股市基金”。高敬德委员认为信心缺失,是内地股市遭遇重挫的重要原因。应参考香港特区政府入市及设立盈富基金的做法设立“国家稳定股市基金”。基金可由外汇储备、社保基金和中投三方共同出资组建,或单独由外汇储备拨款设立,并以社保基金和中投为策略伙伴;在股市非理性暴跌对资本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及整体经济造成严重威胁,而股价极具投资价值时,“国家稳定股市基金”应该入市,购买上证指数成分股中的权重股;“国家稳定股市基金”在成功完成托市任务后,可仿效香港的盈富基金,将所购买的股票包装成交易所买卖基金,在赢利的前提下投放市场,让资金回笼,为再次入市储备资金。 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院长冯培恩建议对上市公司高管抛售套现开征资本利得税。冯培恩委员认为,尤其近三年来,有不少上市公司的高管在股市上升阶段纷纷减持套现,呈现出群体性减持现象,激起股市激烈震荡。他将这一现象归结为去年我国股市一路下跌的重要原因,针对这种现象,他建议通过制定法规对上市公司高管抛股套现开征资本利得税,要进一步制约高管辞职套现的额度和时机,进一步制约上市公司高管辞职套现后的再就职。 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上海市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所长厉无畏建议大小非减持应分红。厉无畏委员认为,作为国有资本的大小非在解禁时不应该损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应该加强对限售股的监管,要求限售股东拿出20%左右利润成立特别收益金返回给流通股股东。 民盟中央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孙南申建议对大股东的自身股票交易实行限制,并提出对金融衍生产品经营实行许可证措施、改进证券监管主体与监管体制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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