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频道>证券新闻>证券综合
上市公司虚报业绩将追刑责
来源 北京商报 发布时间 2008年05月13日 08:28 作者 崔吕萍;郭莹

 
  商报讯(记者崔吕萍郭莹)类似“东方电子”、“银广夏”这样多报或者瞒报资产利润的上市公司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以及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对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案件的追诉标准做了规定。其中明确指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30%以上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部新规对规范目前资本市场有着重要意义,对证券市场也是一大利好消息。
  
  在此之前,已经有多家上市公司因虚报资产利润被证监会公开处罚。其中,“银广夏”、“东方电子”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案,“科龙电器”虚报注册资本案均在业界造成较大影响。对于投资者来说,上市公司虚增资产、利润将造成投资者高价购买股票;虚减业绩则会直接导致投资者年终分红份额缩水。
  
  目前,仍有很多财务专家对包括东盛科技、鄂尔多斯在内的部分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存在质疑。
  
  《补充规定》对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案,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等4类经济案件的追诉标准也做了明确规定。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指数]客观看待上市公司价值 关注业绩和市值变化 (05-12 10:25)
·沪市公司须书面督促股东合规减持 (05-12 07:18)
·最高涉嫌金额数十亿元 夏草谈上市公司年报造假 (05-10 09:57)
·油价飙升引发二甲醚产能或翻六倍 上市公司受益 (05-10 09:29)
·上市公司炒注会风潮又起 (05-09 04:59)
·多点“积累”少点“圈钱” (05-08 09:31)
·降价增发大股东资产注入提速 (05-08 08:19)
·五月份非流通股解禁总规模较四月略有增加 (05-07 14:37)
·17家上市公司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05-07 10:31)
·谁是最会炒股的上市公司 (05-07 10:11)
 GOOGLE提供的广告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博客精华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