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每日经济新闻 |
发布时间: |
2008年05月13日 07:3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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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晚间,上证所发布公告称,由于5月12日四川汶川地区发生强烈地震,上证所无法与在本所上市的四川、重庆上市公司取得联系。根据上证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14条规定,决定自今日起,对45家沪市上市公司的股票实施停牌,直至公司刊登公告后复牌。据统计,这个名单涵盖了所有在沪市上市的川渝公司。 上证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14条规定,上市公司因某种原因使本所失去关于公司的有效信息来源时,本所可以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直至上述情况消除后复牌。(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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