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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利好的“利好”
来源 北京商报 发布时间 2008年04月22日 08:31 作者 周科竞

    又是“半夜鸡叫”,不过这次是利好,管理层限制了大小非解禁后的抛售,但是从市场反应来看,这个利好不太好。

  从表面来看,证监会要求非流通股解禁部分要到大宗交易市场去转让,但这样的规定显然治标不治本。举个例子,甲机构想卖出某股票1亿股,那么他完全可以先通过大宗交易市场卖给乙机构,然后乙机构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这样就成功躲避了政策壁垒。能持有大小非股票的机构,谁没几个关联企业呀。由于大宗交易只能在盘后进行,所以说,管理层的新规最多只能缓解市场“一天”的压力。

  但利好毕竟是利好,不在于其内容,而在于管理层给市场一个信号,目前的点位已经触动了管理层的神经。这个利好不灵,后面还会有不断的利好出现,这才是本次“半夜鸡叫”的实际意义。

  后面还有什么潜在利好,多得不胜枚举,比如降低或干脆取消印花税、比如推出交易佣金包年制、再或者直接推出平准基金干预股市……总之,真正管用的必须是有效改变目前供需矛盾的办法。

  有人说,应该采用更为严厉的办法来限制大小非解禁,这才是市场的利好。我不认同,按照合同法的思路,当初股改协议签订后,人家已经支付了股改对价,你现在说不让人家流通,有点说不过去,至于市场能否承接的住,那是市场的事情,只有一种情况才能真正解决大小非问题,那就是股价下跌,跌到大小非不愿意卖出,或者其他机构全部买下。

  有一点可以确定,大小非解禁后,整个市场的盘子一下子扩大了一倍以上,这还是考虑了国家强制控股部分企业的情况,市场大了,资金没变,股价想不跌,难,除非新增一倍以上的资金入市。

  我也斗胆设计一个利好,从2008年开始,股票、基金的投资亏损及一切税负支出可以在次年3月31日前向地方税务局申请退回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股票基金的亏损和费用,可以在工资中税前支付,这样将可以极大地鼓励居民投资股票、基金,新资金多了,股市自然走好,后面该考虑的是如何限制股市涨幅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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