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经营报 |
发布时间: |
2008年04月21日 11:22 |
作者: |
屈丽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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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是上证指数三个多月从5522.78的高点迅速滑落,另一方面是市场对“大小非解禁无序”一片指责之声。
在与大小非解禁密切相关的国有股减持问题上,国资委与证监会正在面临一场前所未有的关系中国经济改革进程的挑战。
方案协调进行时
“国资委与证监会正在协调,针对大小非解禁中集中的国有股减持问题出台一个总体方案,统一解决国有股减持频率与市场和国资改革需求间的矛盾。”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说。
而对于在这个总体方案,接近国资委的专家认为有几点需要特别关注:一是对国资大规模集中减持的披露制度,该制度不仅要包括事先披露减持的额度与比例,还应该包括对事后减持套现具体金额的披露。
对于国有股减持过程造成的一系列市场问题,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贺强教授认为,应当赋予证监会统一掌握国有股解禁节奏的权力。在市场非常低迷的情况下,证监会有权进行阶段性的暂停处理,以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然而国有股减持的复杂背景使监管的协调很难“一刀切”。实践让明,国资委和证监会任何一方的单独努力都将以伤害另一方的目标利益为代价。
问天律师事务所的资深证券律师张远忠建议:“事先的披露是基于大范围的解禁股说的,解禁股什么时候解禁,应当要求其在解禁前通过一定的平台进行信息披露,让市场消化这一不利因素带来的冲击,给投资者一个选择的机会。如果一个上市公司大股东集中解禁其非流通股,投资者有可能会对该公司未来发展产生怀疑,就有机会在此前抛出该公司股票。”
国资委角色调整
“关于国有股减持的问题,历来关系到国资委与证监会的权力分割,但是在股权分置改革着力推进的时期,考虑到国有股减持将直接关系到国资委对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调整,关系到央企重组及整体上市的进度,有可能权力的主角会由国资委来担当。”资深财经人士周芬棉博士向记者解释。
来自国资委的内部人士证实了周芬棉的分析。他告诉记者:“长时间以来,国资委与证监会有一个默认的规则,即涉及国有股减持的问题,一概以国资委为主,证监会为辅,而证监会主要集中于A股减持中涉及民营或外资股权的监管。”
“一般程序是,达到申报标准的国有股减持的方案,首先向国资委申报,国资委根据一定的条件要求审核批准后,证监会一般只做形式上的审查。”
“对于审核批准通过后的减持额度,国资委仍可以通过红头文件进行调整。举例来说,国资委原来批准的减持股份是总股本比例的10%,如果市场出现异动,国资委还可以通过红头文件要求减少到5%等。这其中,国资委的权力空间是很大的。”
不过,这样做导致的一个结果是对信息披露的豁免。虽然我国证券法明文规定,股东在一定时期内减持股份达到总股本一定的比例(5%)就需要进行披露和公告,但证券法中还有一条特殊规定需要引起注意,即如果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这样的减持是可以不披露的。
“这无疑是给国有股减持开了后门和绿灯,导致许多国有股权持有人通过各种关系寻求不进行披露的程序,这种大规模的不经披露进行减持的现象进一步导致中小投资者利益受损,加上大小非解禁本来就存在着市场持有者成本失衡的问题,种种因素叠加在一起,造成了市场信心上的受损,反过来进一步影响国资市值的缩水。”其实,本次市场下跌,国资委一方面要为国有股权保值增值负责,一方面又面临央企改革压力。损失最大的是国资委。
“这是制度本身的问题,在我看来,国有股减持更大的问题不只是对流转的审核,而是在审核条件的透明及审核通过后的事先披露。”周芬棉说。
证监会市场监管部人士也告诉记者:“在国有股减持问题上,早期证监会与国资委之间是有一个灵活的框架协议的,随着大小非解禁高潮的到来,该框架协议有可能会被调整或修改。”
中国经营报记者:屈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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