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7年11月15日 09:2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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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悦 近日有报道称,监管部门正着手研究机构投资者进入上市公司董事会,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我想,如果机构投资者可以进入上市公司董事会,那么在机构投资者中应该以公募基金为主。由于公募基金的管理人员流动比较频繁,同时目前的公募基金短线交易过于频繁,对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份持有变动周期较短,因此,这个市场目前最大的机构投资者要进入上市公司董事会,还有很多基础工作要做。 一方面,对于上市公司的经营以及一些重大事项的决策,需要具备实战经验的人士,而目前的机构投资者中这类专业的管理人员可能是稀缺的。比如说基金管理公司投资人才众多,但是这些投资人才是否精通上市公司治理,是否有能力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如果要进入上市公司董事会,委派的人员能否代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他们是否具备捍卫全体流通股股东利益的职业道德水准? 另一方面,机构投资者在董事会中虽然能起到一定的制衡作用,但是其背后也有其代表的机构利益存在,那么是否会为新的内幕交易提供可乘之机?在没有机构投资者进入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现阶段,上市公司重大信息提前泄密的不少见,如果没有严格的监管手段,那么难以排除机构通过派驻董事进入上市公司而获取重大信息的可能。让机构投资者进入上市公司董事会,对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种尝试,但是也应防止这类董事利用自身优势为其所服务的机构牟取私利的情况出现,特别是要防止新的内幕交易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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