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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划拨社保基金一事已经获得阶段性进展
来源 《财经》杂志 发布时间 2007年10月12日 13:40 作者 李箐;张宇哲

 

  根据最新报告,于2001年5月颁布实施、2002年6月暂停的《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即将恢复执行。境内新股发行和增发股票时,均按照融资额的10%将国有股权划拨给社保基金持有;对2006年6月“新老划断”后首发或增发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进行追溯划转

    【网络版专稿/《财经》杂志记者 李箐 张宇哲】来自权威部门的消息称,国有资产划拨社保基金一事已经获得阶段性进展。
  《财经》获悉,由财政部牵头的“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小组”目前已经协调好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并进行了意见的汇总,相关的报告已经起草完毕,将于年内上报国务院。
  根据最新的报告,于2001年5月颁布实施、2002年6月暂停的《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减持办法”)即将恢复执行,并为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下称社保基金)开拓一个稳定渠道。待减持办法启动以后,还将通过其他方式划转上市公司国有资产、非上市公司国有资产、资源性国有资产等来充实社保基金。
  除了未来上市和增发国有股的10%将充实社保外,报告称对2006年6月“新老划断”(即指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后,新发行的IPO实施全流通,而不再做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区分)之后,首发或增发的上市公司进行追溯划转。据统计,新老划断后首发或增发含国有股上市公司159家,可划转的国有股数约71亿,净资产约219亿元,按发行价计算为404亿元。
  “这两方面的资金合计在2008年可以使社保基金增加约700亿元的规模。”社保基金理事会的人士说。
  为体现政策的公平性和统一性,对“新老划断”前首发或增发的上市公司暂时不进行追溯划转。
  “这只是漫漫长路中的一小步,现在划拨的资产不过是应划拨的国有资产中的一小部分。”社保基金理事会的一位人士说,“虽然是很小的一步,也是来之不易的”。
  中国证监会的一位人士也表示,国有股在境内新股发行和增发时完成对社保基金的划转,“对于稳定市场,增加机构投资者的比例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2001年“减持办法”的规定,凡国家拥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共投资者首次发行和增发股票时,均应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未满三年的,拟出售的国有股通过划拨方式转由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并由其委托该公司在公开募股时一次或分次出售。国有股存量出售收入,全部上缴社保基金。
  这一“减持办法”实施了不过五个月,就因为股市的巨大波动而被迫暂停,其间社保基金总共才收到了12亿元。
  在暂停减持办法的同时,国务院还决定,为了增强全国社保基金的实力,除继续采取国家财政增加拨款等方式外,有关部门将进一步研究,把部分国有股划拨给全国社保基金,这部分划拨的国有股不在证券市场上减持变现。全国社保基金可以在需要时,通过分红、向战略投资者协议转让等形式来充实社保资金。
  最终,“减持办法”演变为只适用于境外上市企业IPO。截至2006年底,境外上市企业IPO的减持总额累计折合人民币751亿元左右。境内上市的企业并没有10%的国有股减持要求。
  成立于2000年8月的全国社保基金是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资金,是国家重要的战略储备,主要用于弥补今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社会保障需要。
  根据2001年12月13日公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全国社保基金的来源包括: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的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投资收益;股权资产。
  截至2006年底,按成本计算,社保基金资产总规模为2828亿元,比2005年底增加710亿元。扣除作为负债核算的代管行业统筹基金58亿元、个人账户基金权益46亿元后,社保基金的权益为2724亿元,比2005年增加770亿元。
  其中,财政拨入资金581亿元,已实现收益196亿元。在财政拨入的581亿元中,预算拨款100亿元,国有股减持114亿元,国有股转持292.72亿元,彩票公益金74亿元。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成立的初衷是,作为国家战略储备基金,在达到一定规模后,即可凭自身运营收入逐年填补未来养老金支付缺口——由于历史原因及老龄化问题,这一缺口仍在不断扩大。
  据世界银行的一项估算,从2001年到2075年,中国这一缺口可能达到九万亿元人民币之巨。以目前全国社保基金资产区区2000亿元的总额,显然远不能满足社会保障事业的需要,离中央要求社保基金五年内达到一万亿元的规模,也相去甚远。
  “当前的重点是要切实推动国有股权划拨尽快进入实质性操作”。社保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王忠民在今年9月底公开表示。据他透露,到今年6月底,全国社保基金按市值计算的总规模已经超过4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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