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7年08月29日 07:42 |
作者: |
郭茹;徐春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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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证券账户监管处于真空状态下,证券公司反洗钱的工作难度很大。”申银万国合规稽查总部负责人张伟昨日表示。 张伟称,当前在证券业反洗钱工作中,如何理顺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公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的关系是提高反洗钱效率的重要环节。其中关键是两大关系:一是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公司与证券公司的关系;二是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关系。前者重点解决证券账户监管存在真空的问题,后者重点解决资金的监管。 他指出,当前的证券账户监管实际上是处在真空状态。《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规定由证券登记公司监督客户证券账户,但结算公司目前由于自身条件限制,只能做到形式上的监管,无法监管到证券账户的多层代理关系、实际控制人等情况。而只有在客户将其证券账户指定交易或托管证券公司席位后,证券公司才可对该账户交易情况进行了解,一旦客户账户转移指定交易或托管后就无从继续了解。因此,要进一步强化对证券账户的监管,需研究有效监管的手段。 其次,证券行业今年8月31日前所有客户资金实施第三方存管,这就要求明确第三方存管下商业银行对资金监管的主导作用,同时要明确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对B股账户资金的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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