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每日经济新闻 |
发布时间: |
2007年07月13日 11:01 |
作者: |
巩万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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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公安部很重视,直接授予我们网络稽查处调查,对‘带头大哥’,我们会在下周申请正式予以批捕。”昨日,吉林省公安厅宣传部门向本报透露,目前公安部门正处于调查取证阶段。 有报道称,吉林省公安厅网络警察总队表示,“带头大哥”案一直由省公安厅网络警察部门处理,虽然其中涉及证券和经济事宜,但是吉林省公安厅领导指定由网络他们负责。 其实公安机关带走“带头大哥”之前,公安部就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信号。5月30日,公安部发布了四项股市违法犯罪行为警示,该提示的内容首次明确将“非法推荐股票”定性为犯罪行为。其中第二项为“一些不法分子采用电话、网络等方式,非法向投资者推荐股票,他们一般通过拨打电话,或在网络上设立网站、博客,在论坛发帖,建QQ群等方式招揽投资者,向其收取一定费用后推荐股票,并承诺一定的收益率。” 不难看出,“带头大哥”利用博客名气、个人聚隆投资咨询公司、777团队和高额收费的QQ群等属于公安部打击的范围。也有分析认为,5月份“带头大哥”就引起了公安部和证监会注意。 同时,公安机关也全力参与一些证券内幕交易案件的调查和逮捕。针对券商借壳造成的股价异动,证监会在调查广发证券借壳S延边路上市涉嫌内部交易、杭萧钢构信息披露违规问题之时,当事人涉嫌内幕交易等其他犯罪证据和线索移都已移交于公安机关。 7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答记者问时指出,未经证监会批准,擅自从事的证券投资基金募集和管理,包括证券经纪、财务顾问、证券资产管理,都属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有私募基金业内人士表示,有关部门在调查非法私募基金活动,关于私募基金的司法解释工作已列入最高法院的工作计划,目前尚处在论证阶段,公安部证券犯罪侦察局在清查不规范的私募基金,这或将成为公安机关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前兆。 “带头大哥”一案还没有结果,一些市场人士担心私募基金的微妙前景,打击非法集资、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的加强,有可能使私募基金更加难有合法的身份。这引起不少人士的担忧,会不会对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利,私募基金的生存空间是否会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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