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7年07月12日 07:5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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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 我是一个新股民,对股市中的一些名词不太明白,如“摘帽”、“摘星”等,请予以解释。 湖北应城 黄艳 “摘帽”、“摘星”是针对原被实施特别处理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而言的。 根据1998年实施的股票上市规则,沪深证券交易所在1998年4月22日宣布,对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由于“特别处理”的英文是Special treatment(缩写是“ST”),因此这些股票就简称为ST股。公司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出现异常主要是指两种情况,一是上市公司经审计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实行特别处理期间,其股票交易应遵循下列规则:(1)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2)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辽物资”;(3)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审计。 如果上市公司最近年度财务状况恢复正常、审计结果表明财务状况异常的情况已消除,公司运转正常,公司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仍为正值,公司可向交易所申请撤销特别处理。撤销特别处理的股票代码前不再有ST标记,俗称“摘帽”。 除ST特别处理外,从2003年5月8日开始,沪深交易所对一些有退市风险的公司股票又启用警示退市风险的新标记,即*ST,以充分揭示该只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也以此区别于其他股票,如*ST春花。在退市风险警示期间,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消除之后,上市公司应当向交易所申请撤销该特别处理,并应按照交易所要求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前一交易日做出公告,公告日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交易所撤销其股票简称中的“*”,此为“摘星”。如*ST寰岛经深交所审核批准,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自2006年8月21日起,股票简称变更为ST寰岛。(一心) Mailbox ■ 一心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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