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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高管及其亲属买卖本公司股票
来源 北京商报 发布时间 2007年05月10日 10:47 作者

   
  根据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8日联合发布的新规则,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和兄弟姐妹等亲属如买卖本公司的股票,要进行公开披露;他们的亲属所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买卖本公司股票,也要纳入公开披露的范围。
  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包括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联合颁布的新指引要求,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通知董事会秘书,以便核查该交易行为是否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重大事项的进展而存在不当情形;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在其买卖后的2个交易日内,应当及时向深交所申报并披露;在重大信息筹划及披露的窗口期内,高管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如有六个月内买进又卖出的短线交易行为,其所得收益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收回并及时予以披露;他们的亲属如买卖本公司股票,也要在买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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