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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加入IOSCO《多边备忘录》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07年04月12日 08:29 作者 夏丽华
    正在印度孟买召开的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第32届年会昨日传出消息,中国证监会成功加入了IOSCO《多边备忘录》。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率代表团出席了本届年会。
  中国证监会此次加入《多边备忘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际证券监管领域对中国证监会监管水平的认可,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一是通过与境外监管机构的合作交流,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二是通过加强跨境执法合作,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有效打击证券领域的犯罪行为;三是作为已经连任十年的IOSCO执委,中国证监会此举表明了对国际规则的重视与支持,提升了在IOSCO的形象和影响力,增强了在制定国际证券监管准则中的话语权。
  同一天,尚福林代表中国证监会与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孟买签署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IOSCO是证券监管领域最重要的国际组织,成立于1983年,现有近200个成员机构(其中113个正式会员可申请加入《多边备忘录》),总部设在西班牙的马德里。作为专业性国际组织,IOSCO近年来致力于制定和推广证券监管领域的国际标准和多边合作协议,其中制定和实施《多边备忘录》是其战略任务之一。
  为加强国际证券监管合作、打击跨境违法违规行为,IOSCO于2002年5月审议通过了《多边备忘录》,要求所有加入的成员机构(可在相关执法部门的协助下):(1)有权获得证券、衍生产品交易相关的资金、资产记录以及实际控制人等信息;(2)有权向境外监管机构提供上述资料;(3)有权在自愿基础上获得或强制得到个人陈述;(4)就境外监管机构涉及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虚假陈述和其他证券欺诈或操纵行为的请求提供协助,即使该案件不涉及违反其法律法规;(5)遵守相关的信息保存以及保密等规定。
  为确保《多边备忘录》的效力和影响力,2005年5月IOSCO要求所有正式成员必须于2010年1月1日前加入《多边备忘录》。目前已有七成的成员递交了申请,包括中国在内的共41个成员被批准加入,另有15个成员由于法律方面存在障碍被列入《多边备忘录》附录B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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