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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引
来源 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 2007年04月05日 08:34 作者 彭春来
        为落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要求上市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上证所日前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
      上证所要求各公司应当根据指引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本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各公司应当最迟于2007年6月30日前完成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或修改工作。
      各公司制定或修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后,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审议通过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该制度报注册地证券监管局和本所备案,并同时在上证所网站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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