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频道>证券新闻>证券新闻推荐>证券要闻
两营业部被责令整改
来源 金融时报 作者 发布时间 2006年06月21日 14:20
 
  为处罚机构“内部管理混乱”,证监会开出新证券法实施后首张罚单———

  本报讯 6月19日晚间,证监会公布责令东北证券暂停其上海吴淞路营业部业务的决定。此前,证监会刚刚责令暂停了海通证券西安西新街营业部业务。这是自新《证券法》实施后,证券监管部门第一次依法对证券公司营业部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


  证监会的决定书显示,海通证券自6月30日起暂停其西安西新街营业部业务3个月;责令东北证券自6月30日起暂停其上海吴淞路营业部业务1个月。暂停业务期间,营业部不得开展证券代理买卖、代理登记开户、代销证券产品、客户指定和托管转入等证券经纪业务。

  按照证监会的说法,两营业部均为“内部管理混乱”。其中,海通证券西安西新街营业部系“有关人员在账外进行违规理财,涉嫌犯罪”;东北证券上海吴淞路证券营业部则是“有关人员向客户销售虚假国债和在账外进行违规理财,涉嫌犯罪”。

  据了解,海通证券西安西新街营业部的问题,是“个别员工”桂某以销售保

  底高息理财产品为名义,吸收并挪用客户资金,并形成巨额资金缺口;涉嫌挪用客户资金8600万元,用于炒股、炒期货,最终亏损3000万元,桂某目前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逮捕,案件尚处于侦破过程中。对于该案件中所涉及的非法集资的群众,海通证券将根据最终司法意见按规偿付。

  而东北证券上海吴淞路营业部某员工(相关报道称该员工为营业部经理),2005年9月以卖国债为名,行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之实,非法集资2500万元。虽然这起假国债案件系该员工个人行为,但事发后东北证券不得不自掏腰包,退赔投资者的2500万国债款。

  证监会表示,两营业部在暂停业务期满前,由公司向营业部所在地证监局提交专项整改报告,验收通过后,营业部方能恢复业务。

  暂停业务期间,其所在的证券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经纪客户的销户和转出顺利进行;对于未能及时转出的非现场交易客户,应利用公司的其他交易渠道,提供临时性交易服务保障。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惊心动魄的一天———昨日各地营业部见闻 (02-01 09:46)
·营业部改换门庭难煞老股民 (10-30 13:47)
·证监会暂停违规营业部业务 (06-21 08:19)
·营业部违规自营招祸 明年80余家券商可能消失 (12-20 08:25)
·一营业部老总挪用近亿被判9年 (10-12 07:53)
·第一证券营业部正式翻牌为广发证券 总数达96家 (09-29 04:30)
·广发收购长财两营业部 实际控制营业部已达156家 (09-22 09:00)
·巨田证券等券商共三家营业部被证监会通报批评 (07-11 11:14)
·[券商状况调查.湖南]面积缩小 人数增业绩下滑 (04-11 08:03)
·分析人士推断 前三月民间短线资金入市超400亿 (03-27 11:04)
 GOOGLE提供的广告

全景即时新闻
热点专题
 博客精华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