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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原集团: 补偿标准未定 公司将维护投资者利益来源:全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5日 17:49 | 作者:
背景资料:11月13日,公司发布《关于老厂区停产搬迁的公告》,公告称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及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土地因纳入城市统一规划将进行搬迁,天亿公司将于2012年12月14日完成搬迁。在公告中,对老厂区开始搬迁的时间、流程进行了详细表述,并对公司产生的影响进行了描述。对公司搬迁中涉及到的补偿,公司称天原集团老厂区搬迁补偿的金额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目前暂无法预测。将按相关会计准则对本次搬迁产生的补偿款进行处理,其中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由全体股东共享。公告发布后,投资者公司此次搬迁中表示了极大的关心,纷纷通过互动平台向公司提问。
投资者问:天亿支付补偿金额为16024万元的协议,违反了2012年4月24日公司公告第五条诉说的政府同意执行的拆迁补偿政策和补偿计算方法。现在该地块拍卖成交价格是4900元/平方米,公司少收拆迁补偿费数额巨大。是否可以认定2012年4月24日公司公告公然散布虚假拆迁补偿信息?造成由此买入和没有卖出公司股票的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公司如何依法赔偿?总厂拆迁是否也会少要补偿费? 天原集团答:临港开发区管理委会依据《收回天原集团公司下属宜宾天亿特种树脂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沙坪镇石岗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补偿协议》,已全额补偿天亿公司拟搬迁资产损失。公司2012年三季度报告关于年度业绩预测部分已披露:“目前公司正积极向宜宾市政府申请企业转型升级补助资金,但时间和金额都具有不确定性。” 投资者问:天原总部1000多亩地现在多少钱。希望公司负责人要替股东着想,争取应有的利益。(政府用地板价给收了) 投资者问:公司依法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谢谢! 投资者问: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任何拆迁都应先公布拆迁补偿办法和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才能开始动迁.天亿拆迁违法支付补偿费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导致公司股价长期下跌,天原老厂区拆迁继续违法操作,拒不公布具体拆迁补偿办法和签订补偿协议,就将开始停产动迁,导致公司股价暴跌.希望公司立即纠正错误,依法维护公司形象,维护股东利益.请回答具体纠错办法? 天原集团答:公司在生产经营和搬迁中依法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请关注公司后续关于搬迁的公告。谢谢! 投资者问:请问:1.拆迁范围内天原集团老厂区原全部资产账面净值是多少,不是现在评估后的账面净值?2.请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和公布拆迁有关事宜?3请公司公告天原集团老厂区政府拆迁公告说明的拆迁补偿费的计算方法,不要再暗箱操作拆迁补偿费事宜?任何拆迁都是先发布政府拆迁公告说明了拆迁补偿费的计算方法。 天原集团答:公司拟将在2013年全面启动老厂区搬迁资产审计与资产评估工作,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资产补偿协议后,公司将及时公告。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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