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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签商业地块开发框架协议来源: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1日 07:44 | 作者:刘相华
⊙记者 刘相华 ○编辑 祝建华
亚厦股份今日公告,公司7月18日与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就该度假区内面积为53.1亩的商业金融用途的B-14-08地块的开发事宜签订了《投资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杭州之江管委会对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予以支持,将协调尽快完成公司项目地块的挂牌前期工作,力争2011年10月前具备土地招拍挂条件。该项目土地的取得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进行,如亚厦股份参与竞拍该地块并竞拍成功,公司将使用该地块用于总部商务办公、设计创意会所、现代艺术装饰家居体验中心、现代居家休闲服务中心。 亚厦股份承诺,在土地竞得后一个月内在度假区新设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并将在取得土地36个月完成项目的开发建设,并正式经营运作。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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