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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成2010年享受税收优惠来源:东方早报 |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7日 07:56 | 作者:曾福斌
预计净利润同比增长50%至70%
早报记者 曾福斌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众成,002522)昨日公告称,该公司被认定为浙江省2010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即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可享受以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而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则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而因浙江众成2010年可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此外,浙江众成高附加值产品销售收入占比以及直销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增长较快,浙江众成预计其2010年净利润同比增长50%~70%。2009年,浙江众成实现净利润4899.63万元。 上周五,浙江众成收于38.59元/股,下跌4.65%。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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