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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股权激励人数剧减74%来源:东方早报 |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6日 13:55 | 作者:宦艳红
部分高管获赠期权不减反增 早报记者 宦艳红 被不少市场人士评为“史上最严厉股权激励计划”的新华都(002264)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经过长达17个月的修改,激励人数剧减74%。 根据新华都昨晚发布修订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该公司此次股权激励范围大幅缩水,从原先的678名激励对象,缩减为177名;与此同时,虽然业绩考核指标增加了净资产收益率一项,但实际门槛却是有所放低。 对于上述两项修改,公告均未给出更多解释。 激励对象门槛提高 与2009年6月公布的激励草案相比,新华都修改后的股权激励草案最大变动莫过于激励对象明显缩水。据计算,从678名减少到177名,缩水了74%之多。 细观方案,激励对象之所以会明显减少,主要是最大激励对象的职务级别由先前的门店经理助理级提高至门店资深经理级。而获享股权激励的高管及核心管理人员仅减少一人。 值得一提的是,相对于激励对象,用于激励的股票期权份额却缩水不多,原拟授予的660万份股票期权缩减为518.1万份,这使得激励对象获得的股权份额相应增加,其中新华都董事、总经理周文贵获得的期权数量由此前的20万份增加至30万份。 行权条件放松 此次修改后的股权激励草案另一个较大的变化在于增加了净资产收益率的行权条件,第一个行权期: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第二个行权期: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5%;第三个行权期: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4%。 据早报记者测算,新华都2007-2009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是51.35%、20.79%、13.25%,因此,上述措施算不上特别严苛。 此外,新草案中对业绩指标的表述也由原先“以2008年业绩为基础的年复合增长率”修改为以“以2009年业绩为基础的年度增长率”,比较前后两种表述可见对业绩的要求有所放松。 譬如,原草案中规定“以2008年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为固定基数,2011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较2008年度的年复合增长率达到或超过31.6%”,新华都2008年主营收入为22.79亿元,按此计算,其2011年主营收入需达到51.94亿元;但是修改后的草案规定“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较2009年度增长率达到或超过56.3%”,以2009年主营收入为31.09亿元计算,2011年主营收入为48.51亿元。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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