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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鹏股份接获减免税备案批复来源: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2日 07:43 | 作者:
丽鹏股份今日披露,5月31日,公司收到烟台市牟平区地方税务局姜格庄征收分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备案情况的批复,自2009度年起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2009年6月12日,丽鹏股份被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0937000084,证书有效期三年。据此,丽鹏股份2009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金额为150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为4.47%。 (徐锐)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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