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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利率12% 东晶电子流动资金委托贷款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08日 03:08 | 作者:翟宇
翟宇
东晶电子(002199.SZ)今日公告称,公司于2009年1月5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金华市江晨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江晨房产”)签订了委托借款合同。公司将自有流动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委托中行金华市分行贷款给江晨房产,年利率为12%,期限自2009年1月5日至2009年8月30日。 1月6日,公司将自有流动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委托中行金华市分行贷款给金华立信医药化工产有限公司,年利率为15%,期限自2009年1月6日至2009年6月30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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