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8年10月16日 09:49 |
作者: |
王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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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股份(002236)公告,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近日下发的《关于认定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242家企业为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公司被认定为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可以申请享受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将尽快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手续,尽早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传化股份(002010)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通知,公司被认定为浙江省2008年首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3年。 公司正积极办理相关减税手续,待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本部(不包括下属子公司)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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