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骗取发行核准和信披违法两宗罪,被罚款822万、3人遭8年市场禁入
11月6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海联讯骗取发行核准、信息披露违法案及沪港通信息披露等市场关注的问题。
海联讯接连造假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会上表示,2013年3月19日,证监会对海联讯进行调查,2014年11月6日进入行政处罚前的告知阶段,根据涉案当事人的申辩情况,按照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和禁入决定,经初步调查,海联讯涉及骗取发行核准、信息披露违法等两项行为。
调查初步认定,海联讯涉嫌骗取发行核准。为了达到报送目的,在申请文件中,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和虚增营业收入。其中,2009年末、2010年末、2011年中,海联讯分别虚构收回应收账款 1429万元、11320万元和11456万元。另外,2010年、2011年上半年,公司分别虚构与客户签订的合同4份、6份,虚增营收1426万元、1335万元。
而在信息披露违法方面,邓舸表示,海联讯在发行上市后,以继续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和虚增营业收入的方式,来掩盖其IPO阶段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和虚增营业收入的行为。其中,2011年底、2012年1季度末、2012年年中、2012年3季末,分别虚构收回应收账款13307万元、10817万元、11784万元、10813万元。2011年虚构合同15份,虚增营收3796万元。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对海联讯处以782万元的罚款,对信披违法给予警告,并罚款40万元,合计822万元;对实际控制人张锋处以1173万元的罚款,给予警告并罚款30万元,合计1203万元;对主要责任人邢文彪、杨德广每人每项行为罚款60万元;对孔彪等2人责任人分别罚款50万元;对其他12名责任人罚款25-3万元不等,对张锋、邢文彪、杨德广三人处以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下一个“海联讯”难逃强制退市命运
海联讯财务造假可谓触犯众怒,撞在了退市新规的枪口上,在投资者和市场历来所诟病的欺诈发行和上市公司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两项上均有涉及。
但是,海联讯又是幸运的。退市新规将于2014年11月16日起施行,在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下,海联讯显然已侥幸逃过强制退市一劫。由于证监会在做出处罚决定和市场禁入决定前充分考虑到海联讯主动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主动减轻其违法行为对市场的负面影响、补偿适格投资者因海联讯虚假陈述而遭受的投资损失,证监会仅对海联讯作出2000余万的罚款和主要负责人市场禁入的处罚。
不过,对于已经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而言,二级市场股价波动是难免的,一个立案稽查公告就意味着有股票成为 “废纸”的可能,这也提醒投资者在选股时注意防范风险。
海联讯造假案在警示其他拟上市或上市公司严守法律法规的同时可能成为一个孤案——欺诈发行和严重信批违法违规却仅以罚款代替退市。随着证监会监管和打击力度的加大,加上严格的退市新规的实行,今后如若再有公司造假,他们的下场只能是退市。
根据QFII办法的规定,境外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当统一披露其持有的境内外公司的持股情况。QFII应当合并计算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同情况合并计算。
正核查獐子岛、北大医药
“证监会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任何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市场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希望各方共同努力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正义,促进市场稳定发展。”邓舸表示,证监会、央行联合发布债券统计制度,包括债券、票据存托凭证,作为统计对象,报送机构逐支报送产品、交易、持有人信息、债券收益率等统计材料,报送机构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等,此次债券统计制度的发布,是债券市场监管合作的重要一步,证监会今后将与央行密切协作,加强金融市场监管。
面对近期市场出现的问题,邓舸说,正在对獐子岛8亿元的扇贝巨亏的情况、北大医药举报事项等进行核查。
另外,环保部取消上市环评,今后证监会将进一步强化环保的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中介机构的核查责任,申请文件不再要求环保部的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