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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将对投行业务产生四大影响来源: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5日 09:43 | 作者:
新一轮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包括信息披露、询价范围和配售比例、加强发行定价监管、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数量、完善对炒新行为的监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等六个方面,我们认为对投行业务产生的影响大概在以下四个方面:
1.新股发行强化信息披露主体责任,将推动投行部门明确以发行人为第一责任人,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尽职核查,并督促发行人完整、客观的披露发行基本情况和风险因素,同时建立能够承担相应职责的内控体系、运行机制。 2.此次调整询价范围和配售比例可以看作是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权的一种尝试。投行需要积极主动提升股票销售能力,充分发挥投行资本市场部和机构业务部的组织与协调作用,使发行人的融资诉求与投资人利益能够充分得到市场化博弈,形成稳定且合理的报价。 3.新股合理定价,规避监管和市场风险。进一步推动投行在注重项目数量的同时,也应注重挖掘优质项目;从风险控制角度审慎定价;进一步加强投行部门与研究部门的合作,对发行人公司及所处行业进行深入研究。 4.加强风险控制力度,细化投行业务操作流程。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直接的效果会导致新股发行的市盈率的降低,而根本的目的是通过由实质性审核越来越多向合规性、披露性审核转变,核心是把定价权越来越多交给市场和证券公司。 面对新情况,平安证券的投行业务将从四个方面发展:一是大力加强销售环节。因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对相关部门的产品线和业务模式都会产生根本性的变化,所以需要大力地加强和补充销售能力;二是改进研究部门的研究模式,在研究方式、深度上都要有新定位,使之能够对市场定价权形成真正的影响;三是推动公司资本市场部发挥定价功能,从过去简单的衔接部门转变为买方和卖方之间的桥梁部门,真正发挥其市场定价作用;四是整个投行业务从目前的以应对审核为中心的项目制,变成向优质客户提供多样产品为中心的客户制。 全景网新股数据一览:http://www.p5w.net/data/xgzt/index.html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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