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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改革 能否市场说了算来源: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5日 09:31 | 作者: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到底该如何改,业界有众多的讨论。日前,记者参加了一场与此有关的研讨论,聆听了数位业内人士对此发表的真知灼见。这些观点,有对这一轮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征求意见稿表示肯定的,亦有批评的。
其实,在记者看来,肯定也好,批评也罢,提出这些意见,更多的还是在为这项改革出谋划策,以期让我们的新股发行能朝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前进。 犹记得4月1日下午,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于此轮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通报,提到要进一步推进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发行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定价约束机制,要加强对发行定价的监管等。 对于征求意见稿中提及的一些改革内容,记者也采访过不少业内专家、券商人士以及资深投资者等。在与他们的对话过程中,一方面能感受到他们对此充满期待,但另一方面也能体会到他们所表露出的一些担忧。 其实,有担忧是难免的。因为任何一项改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甚至在改革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阻力。面对这种情况,更多的还是要听取各方的意见,争取让改革成果达到最大化。 在记者参加的这场研讨会上,就有与会的专家对这一轮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提出了意见。如对于“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加大对不当行为的处罚力度”这一点,与会的银河证券首席总裁顾问左小蕾就提出,处罚力度是要让违法违规行为付出的代价大大的超过获得的利益,处罚到一罚到底。而对于中介机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一定要对称,甚至更加严厉。 在同一场合,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表示“应该加强法制建设”。财经评论员侯宁也表示“我国股市还存在一个问题,跟美国等发达国家市场比,处罚力度太轻。” 又如超募问题,左小蕾开出“药方”:用超募的资金成立一个基金、存入银行。如果以后公司成功地实现了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需要新的发展、有新的项目,就按照增发和再融资的手续,重新申请,批准从这部分基金里拨出资金,需要多少拨多少。超募资金的利息应该留给投资者保护基金,这样,在不对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同时也约束了上市公司的行为,督促其做好主业。 其实,像这样的研讨会,近期开的也比较多。在会上,大家各抒起见,可以提建议,可以做批评,目的无非就是让投资者对改革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令人高兴的是中国证监会派员参加了多个相关座谈会,聆听来自市场的声音。 如今,新一轮的新股发行改革征求意见时间已经截止。有投行人士透露,在昨日举行的2012年第一次保荐代表人培训班上,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到此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征求意见情况时,称共收到各种方式的意见2000多件。希望这些来自市场的声音,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提供更多的助力。 全景网新股数据一览:http://www.p5w.net/data/xgzt/index.html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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