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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稿》存漏洞 炒新或更疯狂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 |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6日 14:14 | 作者:邓克
《红周刊》特约作者北京邓克
2012年4月1日,证监会发布《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做为个人投资者,我认为该《意见稿》的几个关键条款存在漏洞,如果执行,极有可能成为机构投资者、上市公司老股东和少数个人投资者"合法"套取暴利的工具,会使炒新更加疯狂,这将极大损害证券市场中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意见稿》扩大了新股询价对象范围:除目前有关办法规定的7类机构外,主承销商可以自主推荐5~10名投资经验比较丰富的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配售。 我认为该条款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诸多问题。设想一下:主承销商推荐的个人投资者会是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的人吗?他们会采用抽签等公平方式来确定参与网下询价配售的个人投资者吗?如果不能,他们又怎么保证不输送利益或劝诱推荐的个人投资者抬高发行价格呢? 另外,《征求意见稿》提高了向网下投资者配售股份的比例,向网下投资者配售股份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与转让股份的50%,同时取消现行网下配售股份三个月的锁定期,并且推动部分老股向网下投资者转让,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数量。 本来,向网下投资者配售20%股份就有违公平、公开、公正的"三公"原则,在历史上,网下投资者已经通过这种方式套取了上万亿的暴利,这正是过去广大参与新股的中小投资者产生巨大亏损的重要原因之一,如今改为配售50%的股份,同时取消配售股份三个月的锁定期,这将使网下投资者获得更多的廉价筹码,他们可以通过一种非常简单实用的操作方式进行无风险套利,这不仅不能遏制炒新行为,而且会使炒新更加疯狂。 请看网下投资者无风险套利模式:如果网下投资者配售了50%的股份,同时取消了配售股份三个月的锁定期,他们只需在新股上市首日,使用手中持有的大量原始筹码,通过对敲方式,就可以使新股的开盘价比新股的发行价高100%甚至更多,然后在新股上市首日和以后的几天内,以比新股开盘价低20%~50%的价格疯狂抛售,就可以很顺利地抛出他们手中配售的大量原始筹码,谋取暴利,同时让在新股上市后买入的投资者在几天之内就亏损超过30%以上(看看002660、002664等股票的走势吧)。 例如:某新股发行2000万股,发行价10元,网下投资者配售了1000万股,新股上市首日9点15分,对敲10万股,就可以使集合竞价达到20元。这时,广大投资者看到该股票已经上涨了100%,一般就不敢买入了。此时网下投资者先在30元处挂单卖出50万股,再在9点25分开盘前,对敲挂单,30元买入50万股,就可以让9点25分的开盘价为30元,因为是对敲,这50万股的成本还是10元,只不过需要第二天卖出,然后他们在新股上市首日和以后的几天内,以15元以上的价格,疯狂抛售手中配售的大量原始筹码(包括开盘集合竞价买入的50万股),因为这时的新股价格已经比新股的开盘价下跌了许多,有时甚至低30%~50%,所以抛出一般会很顺利。 我认为,现行的网下配售股份三个月的锁定期是遏制网下投资者参与新股炒作的最佳措施,如果取消了,那些所谓的网下投资者就可以通过这种新的更加不公平的网下配售得到更多的原始筹码,并且利用新的交易规则来操纵市场,谋取暴利。 全景网新股数据一览:http://www.p5w.net/data/xgzt/index.html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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