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频道>证券新闻>新股新闻

新股定价机制逐步市场化

  中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市场环境与境外成熟市场差异较大,受当时经济、社会和法制环境的局限,新股定价机制早期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1993年的《公司法》和1998年的《证券法》均规定,新股发行价格须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在2005年以前,证监会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主要采用限定发行市盈率上限的方式管理新股价格。
  2004年修订的《证券法》取消了新股发行价格须经监管部门核准的规定。证监会依据法律调整,对股票发行方式进行了重大改革,于2005年初推出询价制度,不再对新股价格进行核准,采用发达市场通行的向合格机构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方式确定新股发行价格。与此同时,为防止发行价格过高,对部分新股发行最终定价进行必要的窗口指导。

  全景网新股数据一览:http://www.p5w.net/data/xgzt/index.html

文档附件:

相关推荐: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