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铭:民间开办交易所应放开但步子要稳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7日 05:49 作者:维铭

  《证券时报》10月9日刊登了李斌先生《开设交易所的权力也可向民间开放》一文,揭示出了交易所自由竞争的一个重要问题,笔者完全赞同其观点,而对民间交易所健康发展,笔者认为有诸多值得思考的地方。

  自1571年世界上第一家交易所——以期货铜为标的的伦敦皇家交易所由商人兼大臣葛雷贤爵士开设以来,交易所这一特殊的商事主体便一直未摆脱应该“姓私”还是“姓公”的争论。原因在于交易所有一定的特殊性,为交易各方提供担保、搭建桥梁的固定场所,除需拥有过硬的信誉还少不了专业的资质和雄厚的财力。

  进入20世纪,采取私营独资或股份制结构并接受金融监管已是交易所的主流模式。而在公权力部门占据极多社会资源的当代中国,“交易所”应由政府兴办的观念很少受人质疑。但事实上,从1891年中国第一家交易所——上海证券掮客公会到1949年之前的半个多世纪里,中国本土的交易所便一直是以私商为主,其中出色的交易所在混乱的政局中不但坚持交易、而且诚信记录良好,但绝大部分经不住考验,在投资者的血泪和控诉中折戟沉沙。

  20世纪90年代,交易场所在沉寂了数十年如雨后春笋拔地而起:除了遍布各大城市的五十余家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深圳两大证券交易所外,成都、兰州、北京等地还成立了地方证券交易平台,一时间“全民金融”风头正劲,结果却是大量投资者甚至国家机关巨幅亏损。清理整顿下,各类交易所纷纷关停并转,只留下少数幸运、正规的市场继续运营。二十余年后的今天,社会环境环境和投资者心理都更为成熟,民间财富也更多,交易所登记禁令已在各地“试点新区”中名存实亡。但是观察近几年大量商品、权益、文化类地方交易场所旋生旋灭,我们不难发现,建设成熟、有序的私营资本市场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为什么这些私人资本大量参与的地方交易场所会出现如此乱象呢?笔者调研发现,上述交易场所往往缺乏足够资本,无力承担人才、合规、准入以及配套建设的成本,只能急功近利地招揽缺乏金融资质的会员单位,用尽一切手段发展客户和筹集资本。同时,由于国有金融体系阻挡了私营交易所交易“正规”证券、期货的前路,这些民间交易所不得不剑走偏锋,交易起商品“现货”、中小企业股债权、艺术品份额合约等具有极大不确定性的新式金融产品。

  从深化改革、简政放权、建设多层次金融市场的角度,笔者完全赞成李斌先生“开设交易所的权力向民间开放”的观点,事实上如今各地以“交易所”、“交易中心”、“批发市场”、“电子商城”等名号经营的平台已有不下千家,交易标的遍及生产、生活各方面的要素,开设交易所的权力早已私人化。

  但是,从防控金融风险、保障参与者权利的角度,笔者则希望民间的交易所走得稳些:首先,私营交易场所作好信息披露的工作,与参与者保持顺畅的信息沟通;其次,私营交易场所不应玩弄政策概念,而应踏踏实实做好配套工程建设;第三,私营交易场所在招揽合作单位及目标客户时还应更多考虑设置资质门槛,提升上下游商圈的正规、专业水准,只有这样方可长期经营、做大做强,收获经济和社会的多重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