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7年12月06日 09:3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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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日前与上海资信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将辖区证券公司和异地证券公司在沪营业部高管及相关人员的不良诚信记录(计22人次)纳入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这些不良记录包括受到刑事处罚的、受到行政处罚的和被市场禁入的。 至此,上海证监局在系统内率先建立了辖区证券经营机构高管人员的诚信系统和社会化监督制约机制。 上海证监局有关人士表示,此次将上海辖区证券经营机构高管及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纳入社会信用征信系统,对完善上海社会诚信体系和提高监管效力将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建立证券行业的诚信文化;有利于证券从业人员强化诚信意识;有利于实现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的有效结合,便于监管信息共享,把好证券市场准入关。(周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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