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7年03月20日 08:42 |
作者: |
周松林 |
| |
由于在主要股东股权变动的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违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今天决定对S*ST天颐(600703)及其前董事薛维军、王仕义、苗泽春、张秀玲、龚家龙、杨鑫、刘本尧、杨宏祥、熊自强、卜明星、张中朝,现任董事张明勤、孙顺安、尹建威,现任独立董事伍昌盛、胡木生、陈德炳,前监事赵代全、何波、黄德安、胡朝军、欧见塔予以公开谴责。该谴责将抄报湖北省人民政府,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据查实,从2001年5月11日起,S*ST天颐控股股东湖北天发集团公司股东变更为湖北帅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40%)、沙市活力二八日化有限公司(29%)、湖北天荣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湖北天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5%)、武汉天发瑞奇大酒店有限公司(3%)、湖北天发物流有限公司(2%)、湖北天发财务公司(1%)。对此大股东股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该公司一直未根据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