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监管函批评万科钜盛华
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2日 09:19 作者:钟国斌

  另据报道,证监会已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处置“宝万事件”

  【深圳商报讯】(记者 钟国斌)昨日,深交所向万科和钜盛华分别发出监管函,批评两家公司的违规行为。深交所表示,万科于7月19日向非指定媒体透露了未公开重大信息,钜盛华经多次督促,仍未按要求上交股份权益变动书。

  深交所在给万科的监管函中表示,7月20 日,万科披露《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称,万科确于7月18日和19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提交和邮寄快件等方式,向监管部门提交了《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下称《报告》)。此前,万科于7月19日向非指定媒体透露了《报告》全文这一未公开重大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交所对万科采取发出监管函、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等措施。

  深交所在给钜盛华的监管函中表示,钜盛华分别于2015年12月、2016年7月披露拥有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权益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经多次督促,截至目前钜盛华仍未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要求,将相关备查文件的原件或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交所对钜盛华采取发出监管函、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等措施。

  对于两家公司的上述行为,深交所希望两公司吸取教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另据《财经》杂志报道,证监会对万科的该项《报告》高度重视,已于7月20日紧急召开了多场相关会议,讨论相关的法律认定和对策。同时,证监会专门成立了处理宝万事件的领导小组,包括办公厅、市场部、法律部、会计部、基金业协会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