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宝能公告称双方并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且双方之间也不存在任何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
6月30日晚间,“万宝华”之争又有新进展。
万科A在当日收市后,陆续发布华润及宝能系(钜盛华、前海人寿)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华润、宝能系均表示,经核实,华润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与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并不存在构成一致行动人的事实。
《投资时报》记者查阅相关公告内容注意到,华润股份表示,“经公司自查确认,华润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与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并未就共同扩大所能支配的万科股份表决权数量签署或达成任何协议或其他安排。”另外,双方之间并不存在任何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
公告中,可供参考佐证双方并非一致行动人的内容还包括,华润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与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行使万科股东表决权时,在部分事项上已存在较大分歧。
例如,华润在公告中指出,“钜盛华及前海人寿于2016年6月24日提请万科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其提出的罢免万科10名现任董事和罢免2名监事的议案,其中也包括3名在本公司下属企业任职的董事以及1名在本公司下属企业任职的监事。另外,在2016年6月27日召开的万科2015年度股东大会中,就审议万科2015年度报告及审计财务报告事宜,本公司的表决意见为同意,而钜盛华及前海人寿的表决意见为反对。”
对此,宝能系亦表示,“经核查,钜盛华、前海人寿和华润股份、中润贸易之间均不存在协议、其他安排等形式共同扩大所能够支配的万科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
对于深交所提出的“罢免万科董监事的同时未同步提名候选人”以及“是否违反此前不改变万科董事会及高管人员组成承诺”的询问,宝能系亦做了详细回复。
针对前一个问题,宝能系表示,“我们之所以提出罢免议案,而不同时提出董监事候选人,是充分尊重万科团队的历史贡献与社会影响力,为全体股东(包括万科事业合伙人计划)保留充分考量和准备的时间和空间,对万科管理层保留了期待。罢免本届董事会的议案并未触及公司总裁、副总裁等职务,没有改变内部的管理结构和万科的经营管理职位。我们认可目前公司管理层在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表现和业绩,也相信公司全体员工能够在管理层的带领下经营好万科。”
宝能系表示,欢迎管理层中的优秀者继续留任万科。
对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动作,是否与此前“暂无计划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这一承诺相违背,宝能系表示,此决策是在万科董事会不能正常运作和依法披露相关信息的情况下做出的。
宝能系认为,一方面,“涉及到深圳地铁集团的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预案在董事会表决事项结果存在重大争议的情况下,董事会不顾相关董事反对意见强行公告决议已通过”;另一方面,“目前万科董事会中的独立董事一半已经无法正常履职,万科董事会已无法正常运作。”
因故,宝能系“拟通过提出罢免提案,纠正目前董事会的不正常状态;而本届监事会对董事会违反上市公司治理规则的行为视而不见,完全不履行监事和监事会应尽的职责,因此我们也提议罢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