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石化集团原董事长傅成玉这样评价目前的国企改革:上热下冷,即政府忙于改革,国企一直在等待,以至于“即使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允许企业改革,改革也没有推行下去”。在他看来,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企业家和国企本身没有成为改革的主要力量。
傅成玉是中石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操刀者。两年前国资委推动的国企改革四项试点揭晓时,中石化并没有入选;两年后国企改革酝酿推出十项试点,中石化的混改举措能否为相关部门认可,目前仍是未知。去年9月接受经济观察报记者采访时,他曾发问:“国企为什么改革,国企的问题是什么”?对这个问题,傅成玉内心是有答案的。所以在今年的两会上,他建议政府明确放权,企业家和国企应配合政府层面共同设计改革方案,“不能让国企领导干部长期游离于国企改革之外”。
换句话说,要回答的问题是,国企改革是否只是政府层面操心的事?国企领导干部在改革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承担何种使命?回答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回到改革的起点。应当说,一直以来,国企改革都是由政府主导,这既是尊重历史传统,也是出于现实需要。无论从1998年时任总理朱镕基提出“抓大放小、减员增效”,到2003年首任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倡导“股改重组、提质增效”,政府都是站在国企出资人代表的立场上,通过各种经济、法律、社会甚至行政手段,去解决当时一些颇为棘手的现实问题,比如减亏脱困,比如股份制重组改造等。从当时的背景来看,这些“政府为企业兜底”的做法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
很多时候困惑在于,如果所有人的判断都是国企不改不行,为何相当一部分国企缺乏改善的动力?从外部环境看,是行政过度保护让企业丧失了对市场的判断和反应能力;从内部治理来看,问题则出在国企的“领导干部”身份上,由于行政级别的存在,很多国企领导通常都有仕途的退路,“脚踏两只船”的最优策略,在顺境中是贪功而非做强,在逆境中是求稳而非求进。再加上激励机制、内部治理又缺乏相对稳定的结构和预期,冒险固然有之,责权利却极不匹配,一旦出现投资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后果通常是要么大事化小,要么一棒打倒。
应该说,国企负责人在国企改革中的“长期游离”,与此有很大关系。但延续至今的国有企业改革,核心目标就是让企业成为真正的企业。1998年企改提出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003年则进一步提出“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其要义无非是从内部治理和外部环境两方面,解除行政力量在人事、资产、经营等多个维度对国企的不当干预,让国企真正成为市场主体。这是一个唤醒国有企业市场意识的过程,这种改变本身也会赋予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某种身份认同,一种作为企业人的自我意识。这种意识越是强大,其参与改革议题设置的动力也会越发强劲,更遑论这其中也会牵涉各种利益考量。
在此进程中,就会产生“要我改”和“我要改”的贯通与碰撞,我们希望看到这样的良性互动。这也是解决“长期游离”的良方。因而就改革本身来说,裁判员的发令枪固然重要,运动员起跑时踩着的脚蹬也是必须。新一轮国企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顶层设计固然重要,政府需要全面协调、稳中求进,但更重要的是调动国企本身和国企领导干部的积极性,让这些人具备真正的企业家精神。要做到这一点,正如傅成玉所说,政府需要明确放权,改革方案的设计不应仅仅停留在政府层面。不仅如此,国企领导者应尽早告别行政干部身份,进入真正的竞争人才市场,将自身锻造为企业家。换句话说,中国改革试验的舞台,应该更多地为企业家们敞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