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其“滥用职权、违法决策”,上市公司称正在核实
7月27日晚间,一份名为《关于长虹公司董事长赵勇的公开举报信》在网络上流传,举报信内容显示长虹集团、长虹股份董事长赵勇涉嫌严重滥用职权,并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举报人为长虹集团和长虹股份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学军。四川长虹昨日股价并未因此大跌,该股昨日逆势上涨4.00%,收于9.11元。
赵勇被举报滥用职权
从举报信内容来看,杨学军的举报围绕在赵勇违规滥用职权、违法决策在投资鑫昊等离子项目的决策中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举报信显示,赵勇在2009年多次绕过公司董事会,以长虹股份的名义与合肥有关方面签署了合肥鑫昊等离子项目协作备忘录和托管协议,又以长虹股份名义出具承诺函以担保单款,将长虹集团拖入了10亿元巨额债务之中。
2010年10月14日,由于长虹股份未能按备忘录约定如期收购鑫昊公司,赵勇再次绕开长虹股份董事会,以长虹股份名义提供承诺函表示将收购鑫昊公司并承担全部贷款,否则贷款银行有权停止发放该项目贷款,并要求长虹股份2011年底前提前代为偿还鑫昊公司已发放的贷款。这样,长虹股份便着实地陷入了20亿的巨额债务之中。
在纸已经包不住火的情况下,赵勇不得已,才向公司的其他高管告知备忘录的情况。面对鑫昊等离子项目工程建设基本完成,即将进入设备安装,董事会不得已通过。举报信指出,赵勇令长虹集团不得不进入实质收购鑫昊等离子项目,并自收购之时立即关闭停业了这个项目的生产研发,项目从收购之日开始即失败,致使巨额国有资产打了水漂。
杨学军还指出,长虹集团完全收购鑫昊,就意味着这些全部损失均要由长虹集团承担,而赵勇试图以合肥出让的优惠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来弥补巨额损失。举报信表示,用战略合作来弥补掩盖等离子整合的亏损是违反法律的。目前,由于受到政策和审计的监管,合肥方面除前期提供了第一宗土地之后,剩余土地尚未落实,长虹集团收购鑫昊的巨额损失基本定局。
据网上报道,针对举报信长虹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注意到网传消息,正在向相关部门领导汇报;政府对此早有定论,但对“定论”的具体内容未做说明。
上市公司称正在积极核实
昨日,这份举报信在网上不断发酵,值得注意的是,这份举报信提及的时间段在2009年6月到2013年期间,时隔两年后才进行举报。记者昨日联系多位长虹相关人士想了解相关情况并希望就当事人进行采访,均被拒绝。
记者随后以投资者身份向四川长虹证券事务部进行了咨询,对方在接通记者电话后表示此事正在核实当中,“这个消息我们也看到了,考虑到这个对上市公司肯定会造成影响,所以我们正在积极的核实相关情况。”对于是否会发布相关公告,对方表示还没有这方面的通知。
尽管这份举报信看起来是四川长虹的利空消息,但该公司昨日股价显得坚挺,在大市走低的行情中逆势上涨,截至昨日收盘时上涨4.00%,收于9.11元。
知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还不清楚实名举报信以及通过网络举报方式的目的是什么,虽此次举报看似大义灭亲,但上市公司高管出现负面消息,在核实清楚情况之前,都将对上市公司的形象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截至记者昨日晚间发稿,四川长虹尚未对此举报信做出公告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