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金服作出五条正式回应:内蒙君正或构成违约
来源:证券时报网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6日 21:18 作者:

  证券时报记者1月6日晚间从蚂蚁金融服务集团方面,得到了对于与内蒙君正涉及天弘基金增资扩股有关仲裁纠纷的正式回应。全文如下:

  1、天弘基金是天津市的金融企业,我们非常高兴能有机会参与天津市的金融创新与金融改革,天弘基金的增资扩股项目一直得到了天津市政府的大力支持。

  2、2013年12月,天津市国资委就天弘基金增资扩股事宜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并就增资扩股事项出具了书面批复。截止到2015年1月6日,蚂蚁金服从未收到天弘基金国有控股股东,关于增资扩股国资评估存在问题及重新启动评估的任何书面通知。

  3、内蒙君正在公告中提及的方案时间为2013年10月。2014年1月20号,内蒙君正、蚂蚁金服、天津信托、芜湖高新、天弘基金、天弘基金员工持股主体正式签署的《增资与认购协议》明确规定:自协议签署日至增资扩股完成之日,未经蚂蚁金服同意,天弘基金不得进行利润分配。此外,截至2014年6月30日,天弘基金累计未分配利润仍然为负,依照《公司法》规定,不能进行利润分配。

  4、截至2014年6月27日,蚂蚁金服向天弘基金全额缴纳了增资款,已完整履行协议约定,并取得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证明书》和《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名册。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5、除了内蒙君正,协议的其他各方均已履行了出资义务。内蒙君正不出资已经构成违约,所以蚂蚁金服单独对其提起仲裁。我们希望,内蒙君正能够尽快履约以完成天弘基金的增资扩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