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转好公司反悔转让国华人寿股份
【深圳商报讯】天茂集团(000627)今日公告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向上海博永伦科技有限公司出售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9500万股股份的议案》。
公告称,2014年4月21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了六届21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持有的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9500万股股权的议案》。2014年5月5日,公司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产权交易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国华人寿的19500万股股权。2014年6月11日,公司接到荆门产权交易公司通知,截至挂牌公告期满,国华人寿的19500万股股权征得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一家,为上海博永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永伦科技”)。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国华人寿的19500万股股权以25350万元出售给上海博永伦科技有限公司。2014 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持有的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9500万股股权的议案》。自公司与博永伦科技签订《股权交易合同》以来,保险行业的宏观政策环境以及国华人寿的经营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宏观政策方面,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保险行业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意见》的出台将促进保险公司业务拓展,带动大量资金进入保险行业,极大推动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国华人寿方面,2013年国华人寿经审计收入35.26亿元,净利润-2.00亿元,公司处于亏损状态。但截至2014年9月30日,国华人寿未经审计收入42.51亿元,净利润3.77亿元,国华人寿已实现扭亏为盈,经营情况大幅改善,收入和利润都出现了极大的改观,预计未来国华人寿的经营情况也将持续向好。为了抓住这一历史机遇,紧跟国家政策走向,投资国家重点支持的保险产业,同时基于国华人寿目前向好的经营形势、改善的盈利能力以及由此可能为公司带来的转型发展机会,实现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公司拟不再执行与博永伦科技的19500万股股权转让合同,并终止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根据公司与博永伦科技签订的《股权交易合同》,博永伦已经支付给荆门产权交易公司的意向受让保证金5070万元自动转为定金,合同自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生效。为保护公司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关于上市公司天茂集团终止与博永伦科技2014年6月11日签订的《股权交易合同》可能由上市公司承担的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缔约过失责任或其他违约赔偿责任,全部由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代为履行或承担。上述终止向博永伦科技出售国华人寿股份的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承诺事项,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时回避表决。
天茂集团:大股东代承相关责任
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1日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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