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国恒自曝伪造资金监管协议
来源:北京商报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4日 08:32 作者:马元月;叶龙招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元月 叶龙招)随着市场各方对*ST国恒挪用募集资金事件的不断深入调查,该公司不为人知的黑底也逐渐浮出水面。北京商报记者昨日晚间从*ST国恒的保荐机构浙商证券发布的持续督导意见函中看到,该公司存在伪造募集资金第三方监管协议的行为。

    按照*ST国恒以前的公告,该公司与子公司甘肃酒航在2012年10月分别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福田支行开立了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且对于这两个募集资金账户,浙商证券、*ST国恒、光大福田支行三方还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浙商证券与*ST国恒、甘肃酒航、光大福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取得了加盖各方印章的监管协议原件。然而,两年后的今天却发现这其中存在骗局。

    据浙商证券表示,近日该公司指派工作人员赴光大福田支行调取国恒铁路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时,光大福田支行工作人员称未与国恒铁路、浙商证券签署过上述监管协议,并称协议中加盖的光大福田支行法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周永平个人印章系伪造,且拒绝向浙商证券提供募集资金专户的对账单资料。也就是说,所谓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其实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