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人股份澄清:不属实
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3日 09:07 作者:
  公司或存募资使用不明确、实行激进会计政策等现象?
  雪人股份(002639)今日发布澄清公告称,2014年7月21日,有媒体发布报道,认为公司的在建工程增加额与募集资金投入额之间不匹配,可能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明确的情形;同时上述报道质疑公司存在巨额在建工程延迟转固、实行激进的会计政策等现象。 公司董事会在获悉上述报道内容后,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7月22日开市起临时停牌。 经核实,上述报道所涉及的内容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告称,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明确的情形。公司在会计核算实务中,在建工程的本期增加额来源于“募集资金本期投入”、“预付账款”的本期转入和部分自有资金投入,因此,在建工程当年的增加额与募集资金当年的投入不存在同比例增加的逻辑关系。公司2012年度为募投项目(“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订购的设备大部分都在2013年度到货,由募集资金支付的设备款因设备未到货而在“预付账款”核算,所以募集资金本期投入超过在建工程的本期增加。2013年,随着募投项目设备陆续到货,由募集资金支付的设备款从“预付账款”转入“在建工程”核算,所以“在建工程”本期增加额超过了“募集资金投入”的本期增加额。因此,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明的情形。
  公告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不存在在建工程延迟转固的情形。2014年2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整体调整变更为“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目”,“高效节能制冰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8,000万元调整变更为实施“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目”,变更后的项目预计将于2014年10月投产。公司于2014年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相关公告,并在《关于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公告》中明确说明了募集资金项目变更的原因。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决策程序及相关披露符合有关规定。
  公告还对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做出说明,称公司不存在激进会计政策的情形,公司会计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7月23日开市起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