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昨日发布的并购重组委2014年第36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杭州解百、银星能源、双龙股份三家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方案均获有条件通过。
公告显示,杭州解百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有三个方面:一是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杭州大厦划拨土地的作价依据以及对未来可持续经营的影响,同时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二是请申请人进一步补充说明标的资产评估方法选择的依据,同时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三是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杭州大厦商号权属和使用安排,同时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银星能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有两方面:一是请本次重组标的资产解除对其大股东中铝宁夏能源的担保事项,同时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二是请申请人进一步补充披露标的资产的盈利预测合理性以及标的资产的定价公允性,同时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双龙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历史上股权变动涉嫌违反股份公开发行转让的有关规定可能承担责任的法律风险,并对风险承担作出安排,同时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陈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