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成子公司陷家族纠纷
来源:甘肃卫视《交易日》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6日 14:16 作者:
    主持人:好的,欢迎你来到今天的公司直击。“投资有风险 入市须谨慎”,作为投资者,经常听到市场各方的投资风险警示,包括来自上市公司的提醒。但上市公司自己却未必能完全做到,比如浙江众成。那究竟怎么回事呢,首先请孙晶给大家介绍一下。
    孙晶:好的,小华。浙江众成两年前投资了一家包装公司,近日合资方股东却冒出来说合资公司设立程序不合法,中间还可能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浙江众成投资者一下子傻眼了。
    浙江众成近日被媒体爆料公司子公司合法性存疑。2012年7月4日,浙江众成发布公告,与自然人余谈阵、北京银海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众大包装,注册资金7500万元,计划生产和销售用于POF热收缩膜相关的包装机械设备,同时销售相关制品及耗材。浙江众成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3750万元出资,而余谈阵和银海世纪分别以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作价出资,分别占15%和35%股份。但银海世纪当时的大股东余一中近日对媒体指出,他此前对此并不知情,余一中表示银海世纪做出这项投资,也并未获得股东大会的同意,众大包装应该被清算。余一中指出,银海世纪以14.8万元向众大包装采购机器后,又以21.8万元的价格对外销售。他认为,浙江众成内部有人与以众大包装股东合谋,以众大包装作为通道走账,输送利益。此外,浙江众成出资成本也被认为太高,损坏了股东利益。
    舆情方面,今年以来,浙江众成媒体关注度最高的时段在1月,由于公司举办路演活动,媒体的相关报道达到42条;其余各月的平均新闻量仅有4条左右,6月甚至出现了零报道的局面。7月10日,第一财经日报发表文章称有人质疑浙江众成子公司的合法性,热度也不算太高,只有63度。但是这篇报道受到35家媒体的关注,启动了公司负面舆情的黄色预警,媒体关注度有所提升但还是处于轻度关注范围,网民关注度倒是持续在35度左右的中度关注区域。反映在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上,相关提问仅有1条,希望公司就证监会的质疑做出解释。浙江众成子公司到底合不合法,公司是不是当了冤大头?马上我们来听听公司回应和市场各方看法,小华。
    主持人:好的,谢谢孙晶的介绍。2012年,浙江众成和自然人余谈阵、银海世纪共同投资设立众大包装。近日,余谈阵堂兄余一中,也是银海世纪创始人之一指出,众大包装设立过程不合法,存在利益输送等嫌疑,浙江众成被坑了。对此,上市公司有何回应,我们也不妨来听听。
    记者:众大包装是否合法?
    浙江众成董秘:我们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设立时,是经过合法决策程序的。履行了工商登记等必要的法律登记手续。目前无权威机关明确发表意见或认证其设立是违法的。
    记者:众大包装设立未经银海世纪批准,公司是否知情?
    浙江众成董秘:我方对银海世纪的股东内部之间在与我方合作期间存在相关纠纷和分歧并不知情。
    记者:众大包装是否有被清算嫌疑?
    浙江众成董秘:我方并不清楚选择何种司法程序和途径,我们公司有责任和义务尊重判决结果。目前众大设备公司经营正常,也未发生亏损现象。
    众大包装与银海世纪一直存在业务往来。
    主持人:浙江众成的观点很明确,子公司众大包装在设立的时候,上市公司履行了法定程序,但是之前合资方银海世纪有什么纠纷,上市公司并不知情。投资者的疑惑是,合资方是否履行法定程序,上市公司能够完全撇清关系吗?
    刘懿鹏:对于这个问题有两种解答:一种按照法理,一种按照情理。如果按照法理,只要不违法,没有问题。按照情理,只要不违法,其他要跟进。
    浙江众成合资公司,确实存在瑕疵的,会影响到浙江众成企业利润和企业形象。更深一步会使得浙江众成合作方,包括二级市场股东都会受损。但我们知道这是经济行为,合法是底线,而合情在底线以下。我们认为浙江众成确实没有违法,这种行为只能说是一种道德约束,自行评判。放眼全球资本市场,没有一尘不染的完美公司,当然,我们也不接受劣迹斑斑的问题公司,这里有一个度。当一个市场稳定或者牛市的时候,对利空消息很弱的。当弱势时候,对利空放大。
    对浙江众成投资者来讲,专业者可以自行评判。非专业投资者,有这样明显瑕疵公司,还是回避。
    主持人:浙江众成履行了法定程序,但是合资方股东说合资方并没有履行法定程序,这样设立的公司是否合法呢,来听听律师的分析。
    记者:浙江众成子公司是否合法?
    律师 独立评论员柯荆民:众大包装是合法设立的,因其程序及手续完善。如果公司在发起成立上有瑕疵,就是发起人有瑕疵,一般情况下不影响公司成立合法性。
    现有交易难以证明公司存在利益输送,银海世纪与众大包装或存在串标嫌疑。
    主持人:有串标嫌疑。出资方式方面,浙江众成是现金出资,合资方先说以现金出资,后来又变更为专利方式出资。专利出资和现金出资相比,有哪些好处?孙喆?
    孙喆:现金出资非常直观。专利出资方式的话,涉及专利是什么价格评估的问题。如果专利确实价格很高,这种技术又不能通过其他方式获取,对公司经营比较重要,以专利方式出资也是可以的。如果有影响的话,这个专利评估的价格到底是什么样情况。他们自己闹出纠纷,说高估了,但这不是个人说了算。这个事情闹大了,可能还要进行重新评估。现金出资、专利出资都可以。
    主持人:就是这个专利出资,让余一中认为大有文章。合资方银海世纪原大股东余一中指出,余谈阵、银海世纪以专利权出资,所谓的专利权根本不值那么多钱,浙江众成被坑了,股东利益也受损了。那浙江众成岂不是当了冤大头?刘懿鹏?
    刘懿鹏:这个事情还要一分为二。这种合作对浙江众成业务一个良好补充。现在是合作方当中有问题,大家更多关注形成合资公司以后,对浙江众成发展及价值增值是否有利。后续需要关注了,你合资是不是存在利益输送。
    主持人:除了出资方式变更让人看不懂外,合资方银海世纪原大股东余一中还提出了更多问题。银海世纪以14.8万元向众大包装采购机器后,又以21.8万元的价格对外销售。余一中质疑7万元的价差去了哪?浙江众成表示,银海世纪对已经签订的合作协议和合同不便更换供货主体,因此选择由众大设备销售给银海世纪,再由其向银行供货。这样的交易孙喆,你看不看的懂?
    孙喆:中间多了7万元差价,这也不是纯利润。如果7万多块把应缴税费扣除,实际没多少钱。主要银海世纪跟股东闹出纠纷,所以挑出很多问题,涉及当事方是上市公司子公司,对另外一个出资方上市公司应该有一个解答,避免误解,这个金额不是很大。
    主持人:合资方银海世纪原大股东提出了诸多质疑,并且诉诸法律。浙江众成态度是自己毫不知情,很冤,刘懿鹏,你认为到底冤不冤?
    刘懿鹏:从2012年到现在已有两年多了,而且合资不是小打小闹的事情。浙江众成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受到法律约束很强,并且这种约束所带来的对公司价值的影响,还有对公司大股东,包括核心管理层影响都比非上市公司要大。我们猜测浙江众成管理层、大股东对这件事情不知情的话,这样的管理层太不合格了。
    另外,跟现在中国资本市场治理情况有关系。所以,建议更多关注后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至于前面发生的事情,我们认为还是让它过去比较合适。
    主持人:好的,今天公司直击关于浙江众成暂时到这里,更多信息可以关注《交易日》微信。另外,在《交易日》微信社区,你还可以和隐藏民间的投资高手实时互动,第一时间获得国内最庞大的投资顾问群最新的操盘建议,以及个股的舆情变化、传闻求证以及机构调研等最实用的投资信息。《交易日》微信社区,您的投资好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