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四川上市公司中制造业代表企业之一,川润股份并不吝于在投资者关系维护与投资者回报方面下功夫。从最近三年的统计数据来看,公司做出的分红回报措施与业绩表现基本匹配。2011年,川润股份实现营业收入约6.83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56.22万元,同比增长13.52%,当年投资者回报措施实行10转10股派1元;201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7.08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3.38万元,同比减少75.45%,分红措施实行10派0.15元;201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3.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也亏损2923.71万元,同比减少306.86%,这一年公司宣布不分配不转增利润。“由于公司 2013 年度经营亏损、且现金流不充裕,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无法满足《公司章程》中实施现金分配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要求。因此,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提议,2013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201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川润股份在2013年报中解释了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董秘谢光勇告诉记者,最近几年国内制造业状况并不太好,公司本身对于资金也有需求,加上业绩的影响,因此作出如此决定。而在公司能够实现的情况下,川润股份也十分愿意与投资者分享企业发展带来的回报。
在信息披露与透明度方面,川润股份表示,公司始终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作为信息披露工作的首要任务,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一直以来,川润股份都十分重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我们建立并努力改善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而目前来看,投资者与公司的沟通是较为顺畅的,我们的电话接听有专人负责,如果相关工作人员外出的时候,也会专门有手机与电话相连,以此来保障沟通。”谢光勇告诉记者道。
不仅如此,川润股份公司对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重视还体现在多个方面。公司在网站设立了“投资者关系”栏目,建立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指定董事会办公室为专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充分保证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川润股份历年分红情况
年份 分红情况(含税)2013年 每10股派现金0.15元2012年 每10股转增10股派现金1元2011年 每10股转增5股2010年 每10股派现金2.5元2009年每10股转增1股派现金3.5元
